江西母女俩小区内被犬撕咬半小时 犬主称因为咬过人才拴在外面
人类喜欢做梦,不仅觉得人已经征服了自然,还经常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
在如今的群居社会下,有这种想法的人,往往都会因此犯错。最近在江西南昌发生了一起事件,场面让人气愤。
近日江西南昌某小区内,一对母女在小区公共区域中散步,却被一只宠物犬撕咬。
因为小女孩惊吓倒地无法逃离,随后陷入昏迷。其母亲在救女儿时与犬搏斗,因此遍体鳞伤,整个过程持续将近半小时。
当时该犬被一根四米长的绳索拴在公共区域,事发过程中并未见到犬主人出现在附近。
母女二人得救后被送往医院就医,而该犬则被民警带走。
事后经过交涉得知,该犬因为此前咬伤过自己的主人,因此才被拴置在外面。如此一来,这件事反而变得更加让人气愤。
首先该犬主明知自家的犬会咬人,不仅不及时将其处理,反而拴在小区公共区域,将危险安排到了其他居民的身边。
其次四米长的绳子,根据圆面积计算,该犬的活动范围在50平方米左右。在这个范围内,除非远远绕开,否则在经过犬只周围时,如果其忽然发狂,几乎难以躲开。
除此之外,该母女遇到危险时的半个小时内,小区物业和附近人员是否看到,有无帮助救援行为,一概不得而知。
也有人质疑是否是小女孩主动挑衅,对此我们可以假设,即便是这样,这种烈性攻击性强的犬,出现在小区公共区域也是违规,更何况犬主人并不在现场。
因此于情于理,此次事件犬主人应该负主要责任。
根据两年前南昌实施的养犬条例,上面明确规定养犬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更不得在住宅公共区域养犬。
然而类似规定在很多城市均有实施,效果却并不理想。一方面在小区中管理人员在发生意外前大都不作为,另一方面居民整体素质和相关意识尚待提高。
意外发生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是对安全防范最大的阻挠。
笔者认为,君子只需道德引导,小人则应法律惩戒。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