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海的誓言》:物化女性的背后是天价彩礼的真相
作者/拿我故事换你酒
导 读:进入21世纪,放眼全国,在相当多的地方,一个客观事实就是,重男轻女、物化女性的群众基础依然非常深厚、广泛存在。
那些从生到死长年生活在守旧思想顽固的小地方的女人们,或许早就已经习惯了,甚至从本心理早就认同了这种被物化,更甚至麻木得沦为维护男权,物化女儿、媳妇的帮凶。
若是搁在常年,山东卫视的春节晚会,还真激不起什么浪花,怕是没有几个人认真看的。
可是18年的春晚,因为一个小品节目《海的誓言》,山东卫视春晚一下子抢过了热点,风头盖过了几乎所有电视台的春节晚会,尽人皆知,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汹涌如潮高涨不退的声讨攻击声,让山东卫视懵逼了,细思量了好久:难道我们真的错了?难道我们说谎了?难道小品理的人物不爱老婆了?
所以,即便错了就是错了,山东卫视被迫出来道歉,也只是轻描淡写的说:观众,特别是女性观众产生误解,是因为没有完整看完节目;你若完整看完节目,或许能把握剧本原意;既然被你们误会了,那我们就把这一段争议台词删除了吧。
总之,即便是节目物化女性是铁一般的事实存在,这个锅,照样要利利索索地甩出去,山东卫视不会背。
这些年来,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整体地位也在不断提高,然而,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女性在相当数量的人心中,依然是被物化的,被明码标价的。
这从遍布全国各地、价码水涨船高的“天价彩礼”现象中便可一窥究竟。事实上,在许多地方,拿女儿换儿媳妇的事情依然屡见不鲜。前几年山西,就遇到这样一件事。
有一户人家,儿子患有先天性疾病,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存。到了适婚的年龄,家里人四处给他张罗婚事。最终,经人介绍认识了一户来自偏远山里的人家,这家人的女主人因病长年瘫痪在床,下有一儿一女,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然而,他们家是没有能力拿出彩礼给儿子娶媳妇的,于是提出要求,只要男方能出得起彩礼,那么即便是身体残疾患病,也可以把女儿嫁过去。于是,在男方答应给女方8万元彩礼以后,亲事就成了。
定亲喜宴上,一手交钱,一手交人,两家人欢欢喜喜。只是,这明眼人一看就不般配的婚姻,未能长久的维持。
如今,在山东和中国相当面积的国土上,娶一个媳妇究竟需要花多少钱,借多少外债,遭多少难,看过这篇文章的朋友若不能心知肚明,也请回乡打听打听。
如今相亲市场上流行一种说法,叫“一动一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
一动一不动:就是一部十来万元的小汽车,在镇上或者县城买一套房产;
万紫千红一片绿:就是十万元以上的彩礼钱。彩礼、房子、车子、婚礼等等,杂七杂八算下来,没个八十万元人民币,你怕是都入不了相亲的资格线。
定亲的当天,男方家给女方送去16万元彩礼,然后据说等商量结婚的时候,还要再送上至少10万元。算起来,光是现金都至少30万元。那么,在山东,一个普通农户家庭,一年能攒下多少钱呢?
针对当前社会上这种高价彩礼现象,我将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来分析下“彩礼”的前生今世,我们该如何理性的看待高价彩礼这种现象。
一、彩礼的起源
彩礼,是基于旧时婚姻机制的产物,旧时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1、旧时婚姻制度
男可和一个以上女子建立婚姻关系,反之则不可。以女方立场,结婚为“嫁”,以男方为“家”;
以男方立场,“娶妻"中的“娶”字,可解为 “取得”、“获取” ;"纳妾"之"纳"字,是纳入、购入的意思。
2、休妻制度
男可藉一纸休书将女抛弃,不需要额外第三方干涉,反之则不成立。
3、彩礼制度
订婚、结婚时,男方需给女方父母一定金额的财物,或称聘礼。这种制度存在了几千年,说明其中存在一种平衡,需要系统化地去理解。
从 1 和 2 ,可以感受旧时婚姻中到男女不平等和女性被物化的意味,女方像一个物件一样被男方购入,生娃为男方姓氏,还得相夫教子,操持家务,直至死亡或被中途丢弃;更有甚者,有些妾还会被转卖。
旧时生产力低下,对于普通家庭,几年辛苦养大一个女儿,一旦出嫁将失去该劳动力及劳动成果,单从经济角度,婚姻是一种纯投入无收益的行为,相信不会有太多家庭选择嫁女。
所以 3 的存在,是对 1 和 2 的平衡,从生产关系上讲,彩礼或聘礼是对女方家庭抚养女儿的一种补偿。这也就能理解为何“彩礼”按规矩一定要给到女方父母。
看问题看本质,无论我们情感上接受与否,无论做何种华丽的辞藻修饰,"彩礼" 在其产生机制中担当的角色是女方父母转让女方劳动力获得的报酬。实际上,很多穷苦的家庭,的确能通过女儿“出嫁“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理解了以上机制,就不难理解当今很多关于结婚"彩礼"的纠纷,这类事件大多发生在平民家庭且农村居多,他们还是依循这套交易规则。
二、当代婚姻中的“彩礼”与旧时“彩礼”的区别
任何断章取义都是耍流氓,要说清当代”彩礼“和旧时”彩礼“的区别,还须从大机制的变迁谈起。现代婚姻制度,与旧时比较发生了显著变化。
1、婚姻自由
即完全由男女双方自主意志选择结合,任何人包括父母不得代理决策。
2、夫妻经济平等
婚后双方收入归共同所有,即使离婚,也要对等分配;在经济关系上,双方对等。
3、双方皆可发起结束婚姻
离婚男女双方均可发起,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当代婚姻制度下,女性被 "物化" 的经济及社会环境已经消失,从这种社会生产关系下,用来补偿女方父母经济损失的的 "彩礼" 自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三、当代“彩礼”,更多是礼俗上的一种沿革,在人民群众的改良上,演化为一种兼顾面子和里子的潜规则
1、男方家庭赠予女方父母X 金额的彩礼(实物或货币)。
2、女方父母将相当于 2X 金额的回礼(实物或货币)给到到女儿。
鉴于婚后双方财产为共同所有,新郎新娘拥有了双方父母共同注入的2X资产以贴补小日子(听起来怎么像投资),面子里子有,谓之礼成!好面子是等级文化中的必然“风俗”,表面是是面子,实际上是潜在的等级排序。
四、当下高额彩礼的背后,社会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女方出嫁会要高额彩礼呢?
1、重男轻女男女比例失衡——物以稀为贵——女性物化。
2、生育成本代偿——女性孕期生育期哺乳期劳动能力减弱同时担负着高昂的生育成本,彩礼一定程度上可视为生育保障和代偿。
3、男方能力越弱,教育程度相对低下的地区彩礼越贵说明什么?说明男性的经济能力持续走低,女方通过高额彩礼保障自身或者娘家生活,有没有这个原因?
4、拿姑娘的彩礼给儿子娶亲,是不是?实际上,很多穷苦的家庭,的确能通过女儿”出嫁“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还有吗?攀比的因素有没有?有,我们身边就有。
五、天价彩礼存在合理吗?
1、彩礼合理,天价就不合理了(理性派)
2、不多拿点彩礼显得我们家小气没诚意(写实派)
3、不多要彩礼别人会说姑娘不值钱,男方家不重视,说出去不好听(舆论引导派)
4、多要点彩礼男方家结婚成本高,不敢轻易离婚(绝对现实主义)
5、把女孩都溺死了流产了,没得姑娘了,活该彩礼高(义愤填膺者)
6、老观念,姑娘不养老,儿子养老,拿出姑娘的彩礼给儿子娶亲保障自己养老。(这是我们养老观念和养老体系构建的问题,也有宗族因素的影响,儿子是本族本脉,女儿是别人家的人是吧?)然后说到宗族和乡村传统等问题。
六、如何应对高额 “彩礼”纠纷?
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既然理解了”彩礼“的前世今生、旧规则、新玩法,那么笔者的立场是,双方家庭都应遵守规则。
如双方家庭经济实力悬殊,就要求有一方高姿态地理解,或者以彩礼之外其它方面的软实力来平衡,不患寡而患不均,“均”指心里上的平衡。
如无法达成双方家庭的一致认知,那么笔者建议,这笔姻缘先不着急定论,大家都冷静下,再走走看,必竟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彩礼” 议题实际成了检验两个家庭“礼”、“利”、“理”三观一致性的试金石。
写在最后的思考
如果想要改善治理‘天价彩礼’,既需要政府引导,更需要社会合力。只要每个人都明白自己为此应该做什么,并一起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天价彩礼”的歪风就一定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