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实施创新券政策力促企业与服务机构共赢发展
2017-2020年,廊坊市共安排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1600万元,支持创新服务合同600余项,受益企业500余家次,促进了科技创新资源的共享,激发了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积极性,创新券成为廊坊科技创新的“助推器”。
一是学习借鉴多方经验并本地化创新券政策。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先后赴杭州、武汉、天津等科技创新券实施早、政策比较灵活的发达城市学习经验。在此基础上,参考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并根据廊坊市实际情况,联合廊坊市财政局出台《廊坊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定期深入县(市、区)、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2020年,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廊坊市财政局再次对《廊坊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将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范围由京津冀地区扩展到了全国各地,利用全国的科技创新资源为廊坊市的科技型企业服务,都可享受廊坊市级科技创新券的支持;新政策中创新券使用范围综合考虑了省级创新券和廊坊市原创新券使用范围,明确了“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企业向创新服务机构购买与其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试验测试、创新方法培训、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
二是加强创新券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一方面,制定了《廊坊市科技创新券合同归档管理办法》与《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创新券资料的管理工作,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与使用效率。根据制度要求,2017-2019年委托廊坊华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廊坊市科技创新券使用情况检查两次,累计抽查创新券项目合同135份。另一方面,注重政策的绩效评价。2019年廊坊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廊坊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了“2017-2018年廊坊市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分析、群众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2020年,为进一步提高廊坊市科技创新券政策绩效水平,市财政局委托华瑞正通(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2017-2019年市级科技创新券进行了政策绩效评价(结果尚未出)。
三是发挥科技创新券的四个作用。一是风向标作用(促进全市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通过创新券使用范围设定,使创新券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券工作也促进了全市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技术交易更加活跃,2019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总额137亿元,同比增长48%,增速全省第一;创新主体日益壮大,2019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12家,总数达到721家,较2016年翻两番;R&D投入强度提升,全市R&D投入由2016年的1.05%提高到2018年的1.54%。二是引导员作用(引导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意识)。通过创新券制度实施,营造了良好创新氛围,使企业更深刻地意识到只有创新才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立于竞争的不败之地。据对281家次受益企业调查结果显示,用券企业研发投入约9.6亿元。三是粘合剂作用(激发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热情)。创新券通过“企业点餐,政府买单”方式,引导企业和科研院校、服务机构强强联合,加速了科技成果形成和转化进程。四是加速器作用(扩大服务机构科技资源共享程度)。创新券制度,有效弥补了廊坊市科技资源不足,使大量“闲置”资源被挖潜,“外智”被植入,为企业创新提供了人才、技术、科研仪器等优质资源。
【来源:廊坊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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