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
都说车祸猛如虎,我们一起来看下。根据数据统计,我国每天有2.6人死于闯红灯。根据人体反应时间、刹车距离计算,当车速为80公里/小时,每秒行进22米,在你想“快跑几步”闯红灯时,理论上,速度必须达到80米/秒才安全,这是“飞人”也做不到的。血的教训,可谓惨痛,但依旧难以阻挡闯红灯者的脚步。
“中国式过马路”--有很多行人过马路没有看信号灯的习惯,总是觉得没有车就可以过马路了或者说凑一拨人就可以过马路了,但是往往忽略了危险就是在这不经意间就会发生的。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车是不敢撞自己的,因为车撞到自己就要赔钱,所以在红灯时大摇大摆的过马路。
我们可以把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原因归为这三类:
1、完全没有安全防范意识,不知危险随意过马路。
2、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只要反应够快就不会被车撞到。
3、从众心理,觉得大家都没等红灯,自己跟着一大群人肯定没事,凑一拨人过马路肯定没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些案列,闯红灯究竟有什么样的危害。
案例一:河北一市民在市区某十字路口过马路时,遇到对面路边红灯提示,却不顾交通法规横穿马路。正因为这个闯红灯的行为,他不幸遭遇横祸,被一辆疾驶而过的轿车撞飞,当场死亡。
案列二:广东女子胡某过马路时边走边看手机,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所载乘客张某滑倒后死亡。日前,中山市第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案例三:山东高密发生一起事故,杜某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事故导致杜某身亡。
其实案例远不止这些,闯红灯首先是一种破坏正常交通的行为,也会危害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以及车辆的驾驶者。最致命的就是对于行人本身根本就是自我危害,轻则伤残,重则殒命。在我们身边因为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而这些年各地在整治“中国式过马首先对于行人本身根本就是自我危害的一种路”,比如设置栏杆、曝光闯红灯的行为,组织志愿者劝导等,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斑马线惊魂”总是在时刻上演着。
事实证明,应该把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纳入法治轨道,罚一次比千万次提醒会更加的有效果和震慑。当然这也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合理优化,科学设置红绿灯,提高道路通行的效率。最后,珍爱生命,拒绝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