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贤官海瑞 几经周折 砥砺成才 终于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大家好,今天小强同学给大家讲讲:明朝贤官海瑞,几经周折,砥砺成才,终于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
明朝走入仕途的主要途径是科考。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极为重要的人事制度,萌芽于南北朝时期。当时,社会人事制度是门阀制度,即以豪门贵族为基础的地主豪强制。门第显赫的官僚大地主掌握国家政权,这些家族的后代也跟着身居高位,享受各种优厚待遇。门阀制度推行的结果,是这些豪门贵族的家族势力空前膨胀。在门阀制度的保护下,家族成员可以不再依赖其他任何条件,只要他是这个家族的成员,就可以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就可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在这里,以功名而获褒奖、得进取,反而被认为家族的耻辱。在他们的心目中,只有门第不够显赫的人,才需要通过立功来提高社会地位。逐渐地,士族大户以悠闲为荣,不屑接触实际的风气盛行,最后堕落到毫无涉政能力的地步。社会管理层的核心力量腐败到这样地步,管理混乱、民不聊生是其必然结果。那一时期国家之间纷争不断,改朝换代频繁,与此直接相关,当然,这也迫使社会将变法改革提上日程。何况,由于出身高贵的人愿图功名,不愿做官,希望每天都那么悠闲自在。即使做官,也只愿做文官而不愿做武官,武官毕竟要付出生命和鲜血。因此,事实上当时许多出身寒门的武官已经进入政权机关。
这部分官吏对改革变法非常支持,他们不愿意忍受那些不学无术无功受禄的达官显贵的白眼。于是,通过一定程序,在社会范围内招纳合格人选补充干部队伍的制度被提了出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完善。到了明代,科举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当时科举制度与学校制度是统一的。非生员、监生(类似于现在的“大学”,即中央一级官学一国子监的学生)一般不准参加科举考试。所以,“童生试”就成了科举的初级考试。在童生试以上,则是直省的乡试和中央的会试、殿试。
海瑞于嘉靖二十八年参加的乡试,是一种由朝廷派员主持、分省举行的中级考试。这种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考场设在各省省会,当时的朝廷严格规定,各省的参考人员只准在本省参加考试,海瑞当时就是在海南参加考试的。另外,北京、南京也分别设有考场。海瑞参加考试时是在明朝中叶,考试制度还相当规范,因此,考试的管理非常严格。每个考场都设主考二人,同考四人,统称“内帘官”。考官都是皇帝临时任命的,一般由进士出身的京官和教官担任。主考大多是翰林,即在过去科考中选拔出来留在翰林院的人员,称之为翰林官。翰林官都是较有发展前途的人员,一旦哪个部门或地方重要官职出缺,朝廷就可以选派翰林官前去顶替,因此,翰林院实际上是一个后备干部储备基地。明代翰林官在平时还要从事修史、著作、图书等事务性工作。派翰林出任低级科考的主考,说明朝廷对科考的重视。科考时,布政司或京府出还要委派一名相当级别的官员任提调官,负责行政事务的处理和后勤保证工作。按察司或都察院派两名司官或御史担任监试,负责监督考试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汇报。提调、监视统称“外帘官”,外帘官虽然级别不低,但没有权力干预考官判卷录取工作,更不准侵夺考官的权力。
乡试在八月初到八月中举行,七天之内连考三场,每场一天。第场考经义四道,四书义三道。根据明代科场文字格式的规定,考经义、四书义时,考官“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一经命题取士”。只能用四书五经中的文句,不得自创题目,也不能从其他典籍中出题。应该说,考题的范围并不大,考生容易押题。当时判卷,主要看考生八股文的水平,考生答题,一律用八股格式“体用排偶,谓之八股”。八股是一种固定的文章格式,要求作文的章节必须分成八个层次,首先是“破题”,要求用两句话阐明题要旨。其次是“承题”,要求用三句话进一步解释题意。在第三段“起讲”中开始发议论,不许再涉及题意。到第四段“人手”转入正式议论,所有的议论必须在“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四段中讲完,而议论的重点必须落在中股,各股文字必须排比对偶,通篇字数不得超过700,也不能少于300。
其实从海瑞的才华来看,应付这样的考试应该不成问题的。但是他28岁入郡庠,到36岁才中举,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对考生议论时政的限制对他来说是一大障碍。明初洪武年间,还允许考生“各抒己见,任陈论国家时事”。到明中叶,考试规则已被修改为“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就是说,要议论,也只能议论过去的事,对当前时事,一概不许乱说,甚至连语气都要模仿古人的,美之名曰“代圣贤立言”。但是海瑞的强项却是在于批评时政,让他发议论,不能议论当前的事,对于他来说这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这也许就是他到36岁才考个举人的原因之一。
乡试中举后也就可以做官了,不过一般只能做个位卑俸薄的郡县学教官,所以绝大多数举人才会去参加会试,以博取更高的功名。当然,海瑞也不例外,在他中举后,他又两次参加了会试。
会试和殿试是朝廷直接主持的高级考试。会试于乡试的次年举行考场设在京城。一些古典戏文、小说中常说的“赶考”,就是指那些通过乡试的举人赴京城参加考试的事。古时交通不便,举人赴京费时费力,因此常会演绎出许多曲折动人的故事来。
明中期,会考设正主考和副主考各1人及同考2人。正主考由翰林出身的大学士担任,副主考由翰林院或詹事府的长官担任。任同考的20人中,12人是翰林,另科、部官各4人。按惯例,会试的提调官由礼部官员担任。会试设监试官2人,由监察御史担任。这样高层次的官员参加会考工作,说明会考在当时社会中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会考通过者被称为进士,进士还要参加殿试。考试内容为一道时务策,即评点时事的议论文,要求“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殿试不实行淘汰,只是排出名次。前三名的名次由皇帝亲自定夺,即状元、榜眼、探花,归入一甲,称之为“进士及第”。一甲进士直接授官,二三甲(第四名及以后名次的进士)到京师各衙门观政(实习),然后授官。明代文官的主要来源,“进士为一途,举贡等为一途,吏员等为途,所谓三途并用也”,其中,进士得官为最高。
得了状元,直接授予六品官,榜眼、探花,也可得到正七品官,排名在最后的进士,授官时也可得到正八品的官。由此我们不难得出会考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的原因了,考了进士就可以做官,并且可以做比较大的官,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不过也因此,通过科考,朝廷发现并选拔了不少才华横溢的能人。不过由于这种干部选拔作用体制的缺陷,也导致了一些出了名的贪官,如严嵩,也是进士出身,这可以看出这一体制不能有效地评价人的品德。明代后期,科考、办学都陷于混乱,科举制已不起什么积极作用。
海瑞并没有像大多数读书人那样,把中科举、当大官作为读书学习的唯一目标,而是认认真真地在郡学中与师友切磋学问,培养自己崇高的人格,砥砺自己刚直的品性。直到嘉靖二十八年(1549),36岁的海瑞才参加科举,这还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一天,朝廷要检查郡学的教学情况,于是派出官员对学生进行考核。当时考的是赞论,题目是《论语·阳货》中“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这句话。海瑞很快就把文章写好了,主考官觉得海瑞的答卷是一篇十分难得的好文章,看了又看,爱不释手。在了解海瑞平时的表现后,主考官十分感慨地说:“此所谓涅而不缁者乎!”又把海瑞比作出于污泥而不染的荷花,称赞他人品高尚,是属于孔夫子所期望的有用人才。在这位主考官的鼓励下,海瑞才参加了这一年的科举考试,果然展示了杰出的才华而考取了举人,也因此海瑞在科考时所作《治黎策》成为传诵一时的范文。
《治黎策》是专门论述平息海南民族矛盾,促使海南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文章开门见山地指出“天下之事,图之固贵于有其法,而尤在得其人。何谓法?经划而条理之,卓有成绪可考者,法之谓也。何谓人?所以经划而条理之,卓以成绩自许者,人之谓也”。
当时的海瑞已是满腹经纶,成竹在胸。他明确指出,要治理天下事,一方面在于有法,有规矩。另一方面在于人,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我们能见到的海瑞最早的政论文章之一,这时的海瑞已经能够如此缜密地进行分析并一语中的,充分显示了海瑞的才华,“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
当时,海南的黎族与汉族的矛盾相当尖锐,黎人躲在深山老林里,经常外出骚扰,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武装。政府多次调兵弹压,却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果。海瑞在文中详细分析了黎患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治理的对策。海瑞指出,那种企图采取彻底消灭黎人的办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根本不可能彻底消灭他们。黎人占据有利地形,没有任何一支外来部队可以深入山林与黎人作战,所以重兵镇压不起作用。弹压和封锁的办法也不行,在这样的山区,黎人可以在任意一个缝隙渗透出来。况且,封锁则会断了黎民的生路,导致他们铤而走险,引起更大的社会不安。黎患又不可不治,因为现在他们已经给地方造成了相当的不安宁,长期下去,百姓不答应。海瑞提出全方位综合治理的设想。
一方面,要给黎人以休养生息的出路,可以专辟土地给黎民耕种。另一方面,要打击贪官污吏和奸商,维持正常的物质生产和社会活动。关键是要将黎民的人心收服,做到这一点,琼州才可能得到长久的太平。
海瑞提出了一个方案,即在海岛的中部开辟十字形道路,在不同区域组织更有效的管理形式。海瑞指出,要治理黎患,必须能够有效地对黎人进行教化。但现在黎人都住在深山老林里面,根本没有办法组织教育。
开道立县,则交通方便,管理容易,教育才比较好办。而一旦教育目标实现了,则黎患从根本上解决了。这是他初次提出开道立县的方案,以后他一直坚持这一方案。
海瑞把加强管理和思想教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认为治事的重要条是立规矩,画方圆。有了规矩,事情的运作就可以比较顺利。管理者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全面管理,要重视民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办事的规矩立好了,人心得到了,治理天下就不难。治事要立规矩,成了海瑞终生信守的信念。
《治黎策》被人抄录下来,传了出去,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人们竞相传阅。海瑞的才华开始被社会所认识。但是可惜的是,当时海瑞还无任何官职,也因此他所提出的主张没有被朝廷所接受,致使海南的民族矛盾延续多年未平。
屹阴荏苒,冬去春来。转眼到了嘉靖二十九年(1550),这一年的春季,朝廷在京城组织科举会试考试。凡取得举人资格的人都可参加,海瑞与琼山附近州县的同年举人,渡过琼州海峡,经广州、越梅岭、过南京,历经数省,跋山涉水,来到明王朝的京城北京参加会试。之所以经过这么多的地方,大约是因为这是当时比较顺畅的官道,海瑞在文集中有记载:进京考试都是经过南京,“南都,上下京师,琼三地也”。估计是到达南京后,沿运河快捷北上。38岁那年,海瑞到达京城后稍作休息,就到贡院去参考,会考的基本程式和手续与乡试略同,不过在一两场考试之后,进入第三场可以自由发挥。海瑞进一步地阐发了乡试时《治黎策》中关于建设海南的思想,情真意切地写就了《平黎疏》一对官府治理海南的招民、置军、设里、驿递等的看法,将有关治理黎族的设想,有条不紊地向朝廷汇报。在这份试卷中我们不难看出海瑞沉痛地指出穷兵黩武只会给海南民众屡次兴动干戈,不但不可能征服黎民,而且会让他们反抗起来,使居住在海南岛的黎、汉两族人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因此,海瑞主张选拔好管理民族地区的官员,“天下之事,图之固贵于有其法”,朝廷不仅要选派廉洁爱民的官员去海南,而且要拥有自主权,“乘机审视,听其便宜”。他方设县,开筑十字大道,形成贯穿海南络,使黎族聚居山区能够处处变通途,基本的灵活交流,并将黎族民众按里甲编制起县教谕。
但是因为海瑞不愿随波逐流,坚持自己对民生的态度,两次会试都写下了与当权者不同的政见,因而落榜。这时已经40岁的海瑞仍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的态度,更没有为了考取功名而投某些人之所好。海瑞并没有把科举看作是唯一的出路,而是牢记自己的抱负就是要为百姓做一些好事,他毅然表示:“士君子由科目奋迹,皆得行志,奚必制科?”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读书学习,是为了有更多的本领去实现志向,为什么一定要以参加科举来谋求当官呢?本来就并不热衷于科举考试的海瑞,在这时依旧坚持志向,毅然开始了服务社会的人生。他接受了朝廷的安排,到福建延平府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担任教谕一职,负责那里的教育工作。
由于是相当于今天的县教育局局长的任命书,海瑞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他带着要干一番事业的喜悦心情,急匆匆地从北京赶回琼山。回到家后,他与母亲、妻子商量,准备带着全家一起到福建生活。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海瑞的家庭却发生了一场意外的风波—婆媳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年迈的母亲莫名其妙地辱骂媳妇,也不时斥责海瑞。就在婆媳之间的激烈争吵中,海瑞从中隐约地了解到争吵的真正原因是来自母亲对媳妇许氏没有生育儿子的严重不满。母亲一心想为海家传递香火的观念,使得海瑞原本想好言宽解母亲的任何作为都化为泡影。海瑞是一个孝子,他不愿意违背母亲的意志,尽管夫妻还算恩爱,可是妻子因为只生育两个女儿,一直引起母亲的不满,最后只好以婆媳不和的理由与妻子许氏离婚了事,许氏为此还将海瑞母子告上了法庭。海瑞离婚后,母亲立即四处托媒为海瑞重新择配,终于找到了一个潘姓的女子。订婚、过礼、完婚,都从速办理。然而这种速成的婚姻在维持不到个月后,也因为和老母亲谢氏处理不好婆媳关系,海瑞被迫再次休掉潘氏。然而,盼孙心切的母亲,仍然执著于早早能抱上孙子,她又四处张罗,最后选中了王氏家的女儿作为媳妇。在完成了母亲心愿的情况下,海瑞带领母亲、新婚的妻子以及前妻留下的两个女儿,一起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冬季离开琼山,向福建南平县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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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 百家号/小强同学爱杂谈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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