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中小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新教安委〔2020〕13号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制
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林场)中心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建立学生上下学途中动态闭环管理机制,打通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经局安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中小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制管理,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对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管理制度
(一)科学设置路队。小学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原则上由家长接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路队管理。各学校要分班开好家长会,摸清学生家庭详细住址、家长和监护人有效联系方式、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以及固定交接地点、交接人员和联系方式,建立台账;学校路队管理工作专班要有效整合台账信息,根据学生居住地线路对走读学生科学设置若干路队,制作好队旗;每支路队原则上不超过10人,选出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强的路队长1-2人,同时选出1-2名学生家长担任志愿者,路队长和家长志愿者负责路队偶发事件的处理及报告。各学校要加强对路队长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强化放学管理。各学校要结合校门及附近区域、学生人数等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各班放学离校区域。要根据路队设置状况统一放学时间,班主任要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告知家长和监护人,放学前要对学生进行3-5分钟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警示教育,然后按路队有秩序集中整队放学,并将各路队送至指定区域统一离校。放学后,禁止老师推迟学生离校时间。特殊情况非留下学生教育不可的,一定要事先对接好家长或监护人来校接回学生;所留学生离校时家长没及时来校的,老师要全程护送学生到家。
(三)强化途中管理。所有路队队员必须服从路队长和家长志愿者的管理,按确定路线行走,不得擅自离队,更不得擅自散队;禁止在回家路上下水游泳、到危险水域附近游玩;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打闹不欺凌。家长或监护人要定时定点接送孩子上下学,或委托近亲属定时定点接送;未能及时接送,导致安全事件的,由家长负责,并由公安进行训诫。
(四)强化终端管理。班主任要教育所有学生严格自律,互相监督,按时上下学,放学后及时回家。学生上学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家长和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追踪去向,并向学校报告;学生放学后未及时到家的,家长或监护人要及时向班主任打电话询问,班主任要协助家长或监护人查找学生去向,并向学校报告。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教育局。
二、落实节假日留守儿童管理
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期间,各学校要指派有爱心的教师担任留守学生的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要入户走访,亮明自己身份,与帮扶对象经常建立联系,与监护人经常沟通,提醒监护人管好孩子,抓好孩子在家期间的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和防性侵等安全教育。
三、落实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
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定责任,不因实施路队管理而免除。家长和监护人负责学生的家庭监护管理,定时到固定交接地点接送孩子上下学;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装在心中,做好孩子上下学途中防范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加强对孩子课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护管理,及时掌握孩子去向,让孩子远离意外伤害;要坚决制止自家孩子私自下河塘水库游泳、嬉水,不让孩子去有安全隐患的水边玩耍。
四、加强领导,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实行路队制管理是对中小学生上下学、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闭环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欺凌、防性侵的有力抓手。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从校情出发,组建路队管理工作专班,一校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新化县教育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
【来源:新化教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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