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无主流浪狗撞伤 投喂者赔4万。好心给流浪狗喂食却惹官司
爱狗人士万先生,好心给流浪狗喂食,不想却为此惹来一场官司。去年9月,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的途中,被一条无主流浪狗撞倒,致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警方发现万先生经常给这条狗投喂食物,昝某某以此为由起诉了万先生。正安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先生长期投喂无主流浪狗,未意识到其存在的危险性。
正是万先生的投喂行为,让这只狗产生了依赖,经常在附近流浪,才引发事故。
判令万先生赔偿昝某某合计各种损失6万余元,万先生不服,上诉至遵义中院。
经遵义中院审理,双方于今年9月4日达成调解,万先生当庭支付昝某某4万元。
而万先生只是出于善心才长期投喂流浪狗,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惹来这场官司。
那些遗弃宠物狗的人,任由这些狗在大街小巷流浪,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些流浪狗无人看管,其中有些渐渐恢复野性,并对人有一定的的攻击性。
这些无主流浪狗长期流浪乡村城市之间,已经对人们的出行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万先生当庭赔付昝某某4万元
流浪狗也是鲜活的生命,爱狗人士投喂流浪狗有错吗?
为自己的好心承担这样的后果,算不算代人受过?
一份善念,一颗好心,给流浪动物投喂食物,本身是没错的。
但一定要注意,不要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内,经常投喂。
比如在一些人群聚集的地方,最好不要长期定点投喂流浪动物。
这些动物因为有了固定的食物来源和地点,就会长期在这里出没,
进而对在此地域内活动的人群构成潜在威胁。
流浪动物没有人照管,长期游荡在垃圾堆等地方,
身上容易携带病菌和狂犬病毒等,万一伤到别人,就会造成很多疾病。
所以投喂流浪动物的人士,不仅要注意投喂场地的安全性,
也要对流浪动物可能存在的危险性有一个全面正确地评估。
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给他人造成伤害。
其实真正存在过失的,是那些流浪动物的遗弃者。
没有他们的遗弃行为,就不会产生这么多的流浪动物。
好心人士投喂流浪动物,由此出现对别人的伤害,
由爱心人士担责,其实就是在替那些该担责的人背黑锅而已。
我国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其饲养人或管理者需担责。
万先生的投喂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流浪狗的管理人,需要为此担责。
遵义中院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其饲养人或管理者需担责。
来对此案做出了仲裁,万先生需要对他长期定点投喂流浪狗担责。
其实很多给流浪猫狗投喂食物的爱心人士,并没有饲养这些动物的意愿,
只是出于好心,不忍看见这些动物忍饥挨饿罢了。
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爱心人士,他们中的很多人,
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投喂行为,已经给自己戴上了动物管理者的帽子。
自己没有领养和管理这些动物的意愿和条件,
又不忍见它们食宿无着,到处流浪。
那么就要慎重选择长期投喂食物的地点和场合。
否则,一旦自己所投喂的流浪动物伤人或对其他人造成损害,
那么自己就将背负起由此带来的后果。
养宠物就请负起责任,无力饲养也请妥善处置,不要随意遗弃。
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兴起,给它们造成莫大的痛苦。
说起流浪狗,大部分来源于被无情丢弃或者走失的宠物狗。
这些宠物狗在流浪的过程中,逐渐繁衍,已经形成野生的种群。
这些野生的流浪狗,野性十足,攻击性高于宠物狗,
这些野狗对人类没有信任,极易造成伤人等不良后果。
有很多人,凭着一时兴起就领养或者购买宠物,
一旦无力饲养或者宠物生了疾病,又不舍得花钱救治,就干脆无情丢弃,
让这些宠物在城市乡村的大街小巷或原野中自生自灭。
殊不知,有些宠物适应力强,种群繁衍快速,
极易形成对野生动物种群的毁灭性威胁。
养宠物前,一定要有负责任的态度和准备,
即便不能饲养了,也要妥善安置。
不要让自己遗弃的动物,对其他无辜的人造成伤害。
人们饲养宠物,大多出于情感需要,但也请尊重生命,
不要让自己的一时兴起,对另一条鲜活的生命造成长久的伤害。
宠物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爱它就请负起责任,请请尊重生命。
用心触摸生活,感悟人间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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