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文网 > 作文大全

一年级男孩屁股被打100多棍 大片青紫 家长:请给我一个交代!

2021-01-04 22:55:01
相关推荐

昨天,山东郯城网曝一起小学教师体罚学生事件。根据家长贴在朋友圈中的照片,一年级小男生被打,孩子的手部、臀部均有清晰的被打痕迹,屁股上一篇青紫红肿,看起来十分吓人。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郯城县二小,时间为5月21日,一年级16班教室,孩子因没背好故事遭到老师责打。

有学生家长说,涉事教师带了两个班,平时一贯非常严格,“一个学生犯错,全班都要受罚。伸出手挨打,还不准喊疼,喊疼的会被加倍惩罚。”目前两个班级的部分学生家长已向校方提出撤换老师的要求,目前涉事教师韩某已被停职等待调查。

都说“爱之深,责之切”,但再迫切的督促学生上进也不能使用如此体罚手段责打学生,这已经不是师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46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侵害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法》第37条更是进一步明确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题外话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的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殴打、罚站、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拧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均属体罚。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的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机械抄写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谩骂、人身攻击、讽刺挖苦等。

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不仅负有教育、管理义务,更有保护的职责。

作为校方,保护义务,就是保障在校的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即不受来自学校外部的侵害,也不受学校本身不良教学的侵害。

管教学生是教师的职责所在,但需严格注意法律限度。以如此伤害学生的方式进行所谓“教育”,这位老师不仅要给学生家长一个交代,也得给法律一个交代。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延伸阅读
小编推荐

大家都在看

真没想到作文四百字 校园作文350字 油灯作文 关于手机的英语作文 夏天的雨作文700字 难忘的一刻作文600字 四年级下册语文园地五作文400字 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作文 一年级国庆节作文 什么是幸福作文800字 美丽的动物作文 作文我是一个坚强的孩子 春节作文350 我为祖国自豪作文 爱就在我身边作文700字 什么的什么的作文 作文历险记300字 给爸爸写一封信作文 菊花的作文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作文 关于亲子关系的作文 告别懒惰作文 距离作文开头 运动会感悟600字作文 我家的小狗400字作文 有关取舍的作文 纪律作文400字 让自己美好作文500字 以争吵为题的作文300 成长的背后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