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
【菠菜公告】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2020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口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特制定本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
01、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完全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录取的原则。
02、指标分配
1.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我校天顶校区今年对口直升湖南师大附中的指标数25人。
2.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我校学士校区今年对口直升湖南师大附中的指标数为38人。
3.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我校大科城校区今年对口直升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高中部的指标数为7人。
03、对口直升生资格
1.凡学籍在我校同一校区且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就读三年中未受过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3. 就读三年中每学期体育测试成绩均达“合格”以上。
4. 满足上述条件,且在七、八、九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入围。综合成绩=A1+A2+B1+B2+C1+C2+C3+C4,所有成绩均按照原始成绩进行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其中,
A1:七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科平均成绩的50%
A2: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科平均成绩的50%
B1: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科平均成绩的50%
B2: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科平均成绩的50%
C1: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科平均成绩与期末考试科平均成绩平均值
C2: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即第六次月考)科平均成绩
C3:进入九年级后且在2020年5月1日前历次附中集团联考科平均成绩的平均值
C4:参加附中集团九年级综合素质测评获得集团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2分。
04、优惠加分办法
所有优惠加分仅限初中三年(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17日)的获奖情况,所有优惠加分总分设上限为10分。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以学生发展处的档案材料为准)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称号的每次加1分;
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称号的每次加2分;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称号的每次加3分;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称号的每次加5分。
获“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标兵”等政府部门所颁发的荣誉等同同一级别的“优干”、“三好”予以加分。
同一学生同一学年中在不同类别、级别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2.艺术比赛
艺术比赛加分仅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其结果以主办单位公示的为准。
(1)“三独”比赛
获得区级最高等级奖项加2分;获市三、二、一等奖分别加2分、3分、4分;获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4分、5分、6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2)其他艺术比赛
参加全市中学生艺术展演获一等奖的每人加1分;参加全省中学生艺术展演并获奖的每人加2分;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并获奖的每人加4分。
同一学生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3.体育比赛
体育比赛加分仅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其结果以主办单位公示的为准。
获得区级比赛第一名的加2分;获得市级比赛第三、二、一名的分别加2分、3分、4分;获得省级比赛第六、五、四名学生加4分,三、二、一名的分别加5分、6分、8分;获得全国比赛第八、七、六、五、四名学生加6分,三、二、一名的分别加7分、8分、10分。获得集体项目奖或乙级队比赛奖项的按50%计算加分。
同一学生三年在同一项目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4. 创新与创作(仅限由学校组织参加的专业比赛)
(1)获得科技创新与发明大赛、青少年机器人比赛市一等奖加2分,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2分、3分、5分,全国前三名加8分,国际前六名加10分。
同一学生三年在该项目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2)获得信息学比赛市一等奖加2分,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2分、5分、8分,全国前三名加9分,国际前六名加10分。
同一学生三年在信息学比赛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奖加分一次。
(3) 参加创新作文竞赛获得市一等奖的加1分,省三、二、一等奖分别加1分、2分、3分,国家三、二、一等奖分别加3分、4分、5分。在我校校报校刊及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文章的加2分。同一学生多次作文竞赛获奖、发表文章的只计最高加分一次。
05、推荐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于5月中旬召开毕业生及家长大会,宣讲直升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2.综合测评: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于5月20号拟定直升生名单。
3.张榜公示:学校于5月21日-23日三天在校内公示直升生拟定名单。
4.志愿填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5月24日下发《长沙市2020年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学生及家长于5月24日填写《资格审查表》,5月25日上午12点前上交学校。
5.汇总上报:学校于5月26日下午5点前将《2020年长沙市城区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资格审查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6.网上公示:6月16日-18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在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直升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6月23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直升生录取名册。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06、工作要求
1.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是中招改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学校各部门应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或放弃直升。凡违反政策,以承诺优惠等方式跟学生或家长签订的任何协议无效。
3.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拟定名单应连同所有自愿填报直升生的学生名册以及综合测评详细情况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 学生和家长按规定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交学校确定直升后,不得再作更改。直升生除因病、因残可以申请免考以外,均必须参加体育中考,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中考者,将取消直升生资格。
5.在直升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直升生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
校纪检组 0731-88632191
周老师 1397587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