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爱民族之外 五四运动留给我们最重要的反思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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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已经过去了101年。与“百无一用是书生”的风评恰恰相反,当年的学生们勇立潮头,站在时代的前沿,以大无畏的精神气概,以超越时代的书生意气书写了“外抗强权,内除奸贼”的辉煌画卷,也唤醒了国人救国图存的强烈意识。百年五四的印象可以模糊不清,但关于五四的反思一定要铭记于五脏六腑。
最大最应该首先记住的是爱国,爱民族。请注意,是爱国爱民族,再核对一下口型:爱国,爱民族!国家与民族的一粒灰,落到同时代的一个人身上,那将是一座无可逾越的山。纵你有千般变化万般神通,也只能低头服输,挣扎得鲜血淋漓,国家和民族的局限将决定任何在其中生活的人的上限。国家和民族的气运与个人的息息相关,也绝不会是一句空话。看看苏联的国家悲剧,直到现在那广大的土地仍然落后穷困,野蛮专制。再看看当年被纳粹胁裹进战争泥潭的德国普通民众的命运,战后经受多少血水苦难。对现代公民来讲,维护国家与民族的统一和独立,永远都是最高的是非标准。五四那年的日本,入侵东北,悍然抢占胶济铁路和青岛,肆意践踏中国主权,这就是强盗逻辑下的野蛮行径,侵略行径,而五四的主要目标就是反抗包括日本在内的一切侵略者。五四精神是爱国精神,是维护国家民族的正义精神。
其次绝对不可以爱国及民放大义为掩护肢做体行动及思想文化上的暴民,存有非黑即白的观念,无端无故排斥不同的声音和行为。大家也都知道五四后期,出现了很多学生暴力运动。在学生内部,个别同学对“反抗强权内除国贼”另有思路陈述或者另有事实见解,都会受到众口铄金的指责。没有百分百迎合报道“反抗强权内除国贼”的《晨报》,被学生们误解认为站在敌对势力一方,结果发生了火烧晨报事件。思想和文化,在任何时候都不会统一,百家喧哗乃是社会正常形态,如果以爱国民族的一家之言堵塞理性思考批判的声音,甚至动用国家层面的机器对不同的声音深挖深究示以惩戒,不但不会更爱国更民族反而会拖累国家和民族,让国家和民族受伤。单一的声音将使社会同质化严重,陷入死气沉沉或民族狂热的极端,不干净不纯粹的东西将不再可能得到过滤。而多元文化,自由竞争,自由选择,将形成良性的自然淘汰及选择。
再次,必须冷静理智,绝不能侵犯公民的自由,更不可践踏法治。交通总长曹汝霖曾经手了对日借款一事,其住宅被学生们放火焚毁,驻日公使章宗祥被学生们痛打一顿。我们今天更多的是表彰学生们的爱国热情和爱情激愤。但仔细去想,学生们的做法真的百分之百正确吗?(我无意引发争议,只做正常评述)。任何人的卖国行径都固然当责当罚,但我觉得其应在合适的范围及合适的措施之下。学生们尽可表达爱国的热情和对卖国的愤怒,但应该止于法治。而听到了学生声音的政府,处分和惩罚自然不会缺席。
私刑私法容易造成社会底线的降低。联想一下西安,一车主因为开了日系车,被认为与爱国反日的大气候不符,被认为资敌卖国,于是当时的爱国青年用U型锁砸坏了他的脑袋。这是私刑私法对公民自由,对法治伤害的典范事件。如果任意私刑私法,那任何与官方宣传的主流与民间倡导的主流不合拍的民众不知多少遭罪遭殃,又有多少妻离子散的人间悲剧。举个简单的例子,国家提倡绿水蓝天,环境人居的和谐,但当前农村还有人使用灶台,烧柴烧桔杆,我觉得这样不符合主流,我私自拿着石块去砸毁捣烂,我符合主流正确,但我做得是人事吗?如果借着国民思潮做下了触法犯法的事而不受制裁,法治的必将全面倒退,社会乱像必将层出不穷。五四当年有一位学者,梁漱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可惜民意滔滔,没有人听他的。他是这么说的:“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于他……绝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我们民众的举动,就犯法也可以使得。在事实上讲,试问这几年来那一件不是借着国民意思四个大字不受法律的制裁才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有多少人会认同梁当年的话?
国家和民族经历了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其实并不足喜。因为最根本的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的改变,还在被无形的框架束缚着。但经过无数争论甚至无数缠斗之后,现代社会现代公民的真正价值观一定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