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年终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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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年终总结四篇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司法年终总结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司法年终总结 篇120xx年,##镇司法所紧紧围绕县局提出的“四创”精神,突出一个平台建设,强化“两个重点”,规范“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民主法制的人性化管理进程,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486起,其中民间纠纷共462起,跨级别的纠纷共6起,未出现五人以上进市、盛京上访,到县级上访的次数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信访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有序,较好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镇司法怕今年6月份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光荣称号。
一、突出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信访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信访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
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
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
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
二、强化“两个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进程。
今年,镇司法行政工作“两个重点”是迎接市、拾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和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
第一,继续认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规性工作。今年共举办镇级培训班四期,培训内容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以及信访条例的学习,其中村级培训一期二十二场次,内容为土地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刑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及其诉讼方式等,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各类学习资料近3000余份。同时与镇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学生开展“一帮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法培训一期,并在全镇组建了社区法律学校23家。
第二,认真做好迎查验收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迎查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全市、省的验收上不拖后腿,另一个是实现综治创建验收合格。目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三,继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单位争创的第三个年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我镇目前有省级命名的村、社区二个,市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七个,县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十个,村、居委会被命名的已达81.8%,实现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依法治理上,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预防,以大防控、大稳定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争创“平安##”,全年治安发案率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二是以社区矫正衔接为抓手,全面启动矫正工作。
从今年五月起,社区矫正的衔接摸排便紧张地进行,通过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还受县局的安排,接受了开发区5名矫正对象的托管。在交接后,还接受了7名经县法院新判的矫正对象,年未在册矫正对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后到期解矫的共6人。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共完成四项工作:第一,落实矫正衔接工作计划,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到罪犯的居住地进行逐个交接,并落实保证书、矫正协议书等;第二,在全镇范围内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年未,在册志愿者人数达120多人,并进行志愿者矫正知识的"培训;第三,组建了领导小组和“两支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第四,依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均落实矫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三项工作”,为司法所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
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
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
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
司法年终总结 篇2今年来,我局创卫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布置安排,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改善了机关办公环境,干部职工文明卫生习惯得到改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将始终不渝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搞好文明卫生工作,为创建生县城做出新的成绩。
20xx年,我单位继续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将干部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拟定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在干部职工中普及健康知识,使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领导班子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箱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局长、局健康教育小组组长张和平同志亲自抓,副局长敖云、李雪梅,政治处主任孙丽华同志负责具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和手机健康教育资料工作。
二、建章立制,完善措施
1、我单位对卫生及健康教育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每个部位、每个人员的职责,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保证了全局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继续坚持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督促,把制度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上,形成人人重视卫生,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使学习健康教育知识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广泛宣传,强化学习
1、我单位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学习,定期组质管部职工学习健康卫生知识,提倡健康生活,
保障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进行健康教育知识测试,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保健知识水平。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认真学习和了解,全局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普遍掌握了各种疾病的预防和救治方法,了解了常见疾病的一般症状及日常生活中的保健知识,对各种疾病的发生前兆有了深刻认识。学习使广大职工形成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行为习惯。
司法年终总结 篇320xx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平安、和谐”为目标,认真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的扶贫方针,充分调动干部群众主观能动性,加快包扶村扶贫综合开发进程,促进贫困群众尽早脱贫致富,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同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为了确保工作成效,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单位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分解任务到科室,夯实责任到人,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与宣讲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支部共建、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同步进行,提高了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宣传教育
以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一是深入村组宣传法律。结合“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仙台坝镇的学校、村组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接受法律咨询86人次,使群众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二是举办专题法制培训。9月21日,围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我局与仙台坝镇联合举办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制培训会,重点培训了《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与土地确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镇村组干部64人,为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利用秋季开学时机,举办法制讲座,采取采取“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讲解了《未成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及乘车道路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等常识,使全校80余名师生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及自我保护意识。
三、开展走访慰问,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慰问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方式,我局拓展和创新工作形式,放大慰问成效,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一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春节前,局领导走访慰问包扶村县人大代表和困难党员群众18户,送去慰问品折合现金4500元;慰问城区3名困难职工,给他们送去慰问品折合现金2100元;看望慰问局系统离(退)休老领导老干部12人,给每人送去慰问信和价值300元的慰问品。今年以来,我局发放慰问品折合现金共计11200元,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密切了干群关系。二是大力援助天津灾区。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101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响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倡议,捐款14200元救援罹难同胞及受伤群众。三是关怀系统干部。充分发挥局工会作用,看望慰问遭遇重大疾病、生活变故的职工12人,累计发放慰问金3600元。
四、发挥职能作用,实施“以法惠民生”
坚持干部驻村开展工作,确保了包扶成效。一是认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抽调3名干部干部入驻娘娘坝村,驻村干部住农家屋、吃农家饭、走访慰问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宣讲法律,解答群众疑惑,协助村委会调解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结对帮扶”。机关17名党员与包扶村贫困户结成对子,定点帮扶,为帮扶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或帮办实事户均2件以上。坚持做到每周有干部驻村,每月有领导到村。局督导组不定期抽查干部驻村情况,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干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协助村上处理事务。三是抓好防汛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包扶村的防汛防滑工作,驻村领导和干部深入村组干部指导防汛工作,宣讲防汛避险知识,逐组逐户检查防汛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防汛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指导村组群众做好防、抢、撤预案,有效地确保了群众安全度汛。四是支持经济建设。将猪苓、大鲵养殖、食用菌列为该村富民增收重点的项目,力争娘娘坝村在产业发展上取得突破性成效。为娘娘坝村捐助资金9万元,用于该村人行吊桥改造和老年幸福院建设;为娘娘坝村争取人畜饮水工程项目1处,总投资近60万元,现已竣工投入使用。
一年来,我局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包扶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鼓足干劲,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推进包村扶贫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年终总结 篇4今年全市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关于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精神,以司法所建设为依托,以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南陵经验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月至五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为及时指导每个阶段活动开展,分别召开二次汇报会,并在第三阶段对人民调解专项工作进行了互查。据不完全统计,“百日会战”期间,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11条,出黑板报7余期,出动宣传车64次,在广播、电视、报纸共刊播消息253(条),共对34125名外出务工人员,52987名外来流动人员以及338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登记。各乡镇街道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期,培训调解骨干7767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723件,成功699件,制止群众械斗36余人次,化解了群体性上访677人次。市局对69名先进个人、27个先进集体、2个县区司法局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分别在《芜湖日报》、芜湖市网站上刊登。百日会战成效明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易激化纠纷;二是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三是培训了调解人员,提高了调解队伍业务素质,锻炼了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了各级调解组织建设,大部分县区调解组织能够做到文书、制度、标牌、印章、程序五统一;五是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影响。会战期间,市局共出简报专刊七期,在《安徽法制报》、《安徽法治》、《芜湖日报》共刊登七篇报道(不含县区),其中,6月22日,《芜湖日报》焦点透视整版刊登了“人民调解在芜湖”一文,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为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市局投资三万元在我市最大的居住小区南瑞街道建成规范化调解庭,以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
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四、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
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女子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下半年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市局岗位责任制目标;
二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百日会战及人民专项互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三是配合律师教育整顿工作,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管力度;
四是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