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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承包合同

2023-01-14 0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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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承包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承包合同1

一、申请前

1、申请之前条件:独立或者带领销售人员累计销售x元以上。

2、一次调拨xx元(7折)并自认定可以胜任独立或带领销售人员完成x元销售额。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特许加盟者区域内尚无代理商的,应符合特许加盟协议书受许方条件。

2、申请特许加盟者符合特许加盟协议书受许方条件,所在区域内已有代理商时,可以挂靠该区域代理商并取得其同意可申请作为销售承包人。

3、申请特许加盟者区域内已有代理商,但区域较大,工作人员较多,也可视其情况申请办理特许加盟手续并附合特许加盟协议书受许方条件。

三、考核考察

1、申请特许加盟者区域内尚无代理商,并按加盟协议书符合受许方条件,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证书,房租协议为准,并将其复印件在公司备案。

2、申请特许加盟者区域内已有代理商,可以挂靠该区域代理商,并征得挂靠的代理商签字同意,同时用挂靠的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在公司备案。

3、申请特许加盟者区域内已有代理商的,但区域较大,工作人员较多,公司要经过调查,根据新开的经营店的地点等考察审批。

四、审批

由销售中心考核考察后,签订加盟协议书或销售承包协议书。

五、加盟

正式加盟要按公司统一的CI、VI室内装修布置,并到公司认领统一挂图和特许经营标牌。

六、指导运营

公司会派人或委托成熟代理商根据新加盟代理商申请进行指导。公司的培训按年度计划实行拉练式不定期培训,针对市场运营过程中的阶段,分4个阶段培训:

1、产品演示

2、产品推销

3、市场拓展

4、团队运营

销售承包合同2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销售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专利证书,以保障乙方所售产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约经销商的授权书;

3.甲方负责专人跟进乙方的工作并尽可能不定期派员到乙方处进行推广培训及促销宣传等指导工作;

4.甲方负责本合约产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并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图片广告等,以配合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专卖店的统一供货价向乙方及时供货;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

7.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对乙方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保修、终身维修服务的售后服务;

8.按照协议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和销售价格,销售人员承包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应当义务;

2.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3.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4.不得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并销售仿冒甲方之产品;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货款;

6.必须保证在销售甲方产品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7.对所安装的客户进行存档,以每月_________日为准交予甲方;

8.承担由于自己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等责任,同时不得要求甲方进行更换;

9.履行指导价格,不违反价格体系,合同范本《销售人员承包合同》。

三、价格及结款

1.双方约定甲方供给乙方的_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_元/组;_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_元/组;_________卡档锁_________元/个。

2.双方约定的结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协议终止日期到达,且双方均无违约且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延续_______________年;

2.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最长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六、违约约定及其相关

1.甲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内容,乙方可立即终止该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2.乙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前,乙方须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现金方式结清所有货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若有异议可提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仲裁地为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承包合同4

签约地:

甲方:

乙方:

为对职工食堂综合管理,提高职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职工食堂,负责供应甲方职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职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烟酒饮料等零售。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二、 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管理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普通员工: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

人;其它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三、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 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破烂部分及厨房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好配齐,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 (自然损耗除外)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外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费用

3、承包期内,甲方(乙方)负责(水、电、燃料面议)标准需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水每公吨 元,电每千瓦时 元,燃料每公升/斤 元,随之每年市场的价格调整收取费用。

4、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定批准。

五、 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 饭菜供应分类:a 刷卡进餐;b 凭现金进餐;c 凭饭卡进餐;d 凭饭卡进餐;

2、 凭 进餐每餐价格 元, 荤 素 两米饭,例汤自取。

3、 招待餐及经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标准,需要时甲方可预先提出新标准,乙方则按标准做好,力求做到客户满意。

4、 菜式备选品种每餐不少于 个(其中荤菜类不少于 个),经常轮换。早、夜餐品种不少于 个。

5、 膳食供应时间:早餐 : — : ;午餐 : — : ;晚餐 : — : ;夜宵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6、 夏季期间,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当气温在 35℃及以上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员工供应消薯饮料(冬瓜汤、凉茶、 ,供应数量由甲方确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粥品等)

7、 乙方销售的食品,应做到价廉物美,在原材料进货价格的基础上获取利润应控制在 25以下。

六、 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 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 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 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 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 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

2、 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厨房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小故障三小时内完成处理工作,大故障不超过八小时,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结算方式(与甲方行政或财务负责人面议)

九、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 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 甲、乙双方对应付对方的有关费用,补助等,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计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罚 1滞纳金,逾期最多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销售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 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 鱼占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不超过前后10天)甲方?盏揭曳缴辖坏南视?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

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销售承包合同6

签约地:中国浙江台州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就俄罗斯市场销售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俄罗斯市场的销售。

二、乙方承诺年度销售额不低于_150_万美元,按月分解如下:

三、乙方人员工资及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按照乙方销售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返利标准如下: 四、乙方返利的结算方法及时间:

4.1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销售回款,在次月15日前,先给予乙方销售额4%的返利

4.2年度末,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度销售完成量,将剩余返利在第二年度的第三个月前一次性返回给乙方

五、为了保证市场顺利开拓,甲方同意在协议签定后的前两个月,给予乙方每月__美元的借款,作为乙方的费用,借款在年度返利中扣除。如果甲乙双方合作未达到一年而终止协议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协议存续期内的销售完成情况,向乙方索要回借

款。(或:五、为了保证市场顺利开拓,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后的两个月内,给予乙方垫付部分费用,每月为__美元,垫付的依据是:乙方每月与新客户签定的销售协议,且每个新客户首次提货不低于__美元。垫付的费用在年度返利中扣除,若甲乙双方合作末达到一年而终止协议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协议存续期内的销售完成情况,向乙方索要回借款。)

六、乙方每月3日前必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月度回款计划、客户开发计划、促销计划、客户维护计划等。并根据市场需求和仓库库存情况,及时下达要货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断货或库存积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七、甲方负责产品的生产组织及由中国至俄罗斯甲方仓库的物流 八、协议的终止,因下列情况之一者,甲乙双方可选择终止协议: 8、1乙方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月度回款低于协议约定额的5% 8、2乙方在工作中做有损于甲方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诋毁甲方产品在合同存续期间同时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等 8、3因甲方原因持续断货,致使乙方无法销售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据实诉讼解决

十、其它约定:

10.1 甲方向乙方下发的不违背被协议的通知,规定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10.2 十一、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十二、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浙江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日年月日

销售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

2、物业位置:

3、物业面积: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地下1层至地上4层、约17000平方米(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最后审定的房屋销售面积为准、

4、产权性质:全部商业物业产权

5、物业使用率:商业部分不低于80%。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销售、出租。

2、承包范围:商业部分。

三、承包期限及目标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为8个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由乙方组织的内部认购阶段,不计为承包期限。

2、销售目标:乙方须在正式承包期限内保证完成90%商业部分的销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销售目标,或承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如希望对尾盘继续委托乙方销售,可另签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内,如甲方增加销售面积,承包期限及目标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履行之职责:

(1)确保本楼盘产权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可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与本楼盘相关的工程立项、进度、质量等有关证书及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B.《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之复印件;

D.《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

E.《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F.建筑装饰标准和设备标准等有关资料。

G.其他应当具备的文书或资料。

(3)甲方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

B.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

(5)提供所承包物业的楼层分布图、总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模型及销售房间号等。

(6)办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销售合同》审核与签章,《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7)甲方在本楼盘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前,办妥有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保证将有两家以上银行为购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10年、总贷款规模不少于35000万元的按揭贷款服务。

(8)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现场售楼处,并保证该售楼处具备电、市内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

(9)由甲方委派总协调人一名,衔接与协调双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收取房款。上述人员的委派及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0)甲方提供承包物业商业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装修及配套,如卫生间、通道、柜台等。

(11) 按照约定负担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广告推广费用。

(12)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不继续自行组织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进行销售或出租,原已签委托销售合同继续执行。

(13) 甲方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乙方履行之职责:

1、乙方应全面、透彻地理解甲方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开发理念和市场目标,负责制定《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标和工程进度制定销售进度计划、销售价格控制表及付款方式和相应的销售策略,并提交甲方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2、乙方负责组建完整、具有专业水准的营销队伍,成立销售部,制定规范的销售程序和组织纪律,培训销售人员,建立销售管理控制系统,保证楼盘整体形象。

3、对售楼处及客户参观区的整体包装提出方案建议,提交甲方审核后实施。

4、乙方负责通过策划、推广手段有效提升商业价值,制定各项广告推广活动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甲方认可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区域市场的重点项目、周边项目、同类项目及可能的竞争对手进行跟踪调查。每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场情况调查报告,共同研究市场对策。

6、积极维护甲方利益,销售过程中如发生个别客户提出独立于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合理补充条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补充条款,应婉转化解。不能化解的须谨慎起草,补充条款内容需经甲方书面认定。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包括乙方所有业务人员、在承包销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进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约定的承诺,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控制表所规定的价格及折扣,如确有此需要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书面认可。

9、乙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或市场变化,提出调整销售计划,但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0、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销售报表通过销售总监报甲方协调人。

11、乙方负责甲方处理所承包销售楼盘开发过程中的有关商品房销售之事项。

12、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泄露销售中的商业机密,如果发现此类事件,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乙方应妥善处理、解决销售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非常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

14、乙方负责所有营销人员的工资、交通、食宿之费用,并负责制定销售佣金分配方案和销售佣金的发放。

15、乙方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销售计划

1、乙方提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应经乙方承包人签字同意,并于本合同签定日后15天内提交甲方盖章确认。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和承包期限,研究制定楼盘销售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按时间进度完成的销售面积和销售总额。

六、销售承包规定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所有签署的销售合同都应由甲方确认为乙方的销售业绩。如甲方或由销售部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所介绍的客户,由乙方按照销售部之规定发放销售佣金或奖金,原已签合同不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所签定的《商品房认购书》作为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依据一经签定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即代表甲方对成交物业予以确认,并同时作为乙方销售业绩的确认依据。客户购置物业所交纳的任何费用都应存入甲方指定的甲方帐户。

七、销售价格

1、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平均销售底价为20000元/平方米。乙方所制定的《商业销售价格表》的商业部分平均价必须高于此平均底价。

2、销售过程中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水平,调整幅度须经甲方确定。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商业销售底价表》为乙方所执行销售价格的底线,即在实际销售中,所有面积的销售价格必须高于此表中规定的相应底价。

八、承包销售佣金

1、承包佣金提取原则

乙方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按进度完成销售任务,可按本原则规定由乙方提取承包佣金。承包佣金计算依据甲方确认之《商业销售底价表》,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乙方承包佣金即依据溢价部分收益状况计算。

2、承包佣金提取率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商业销售底价表》规定的相应底价所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溢价部分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承包佣金。

3、承包佣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中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金额计算应支付的实际承包佣金。乙方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申请当月应支付的承包佣金,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是实际应付承包佣金的20%。剩余80%的承包佣金作为佣金余额由甲方根椐乙方的销售业绩分阶段向乙方结付。当月支付承包佣金主要支付销售部的基本人员开支及办公费用。

2、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7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50%。

3、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8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剩余承包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70%。

4、当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任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20日内以客户签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为依据与乙方结清所有承包佣金。

九、营销策划费

本合同签定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主题商业策划方案》,此方案包括如下几部分:

1、商业招商方案。

2、商业经营主体推荐方案。

3、商业分区、主题划分方案。

4、装修要点,由甲方盖章确认后实施。此方案的策划费为30万元,包含在营销费用之中。

十、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

1、甲方同意负担(3500000的营销费用,包括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并根据乙方提交、甲方确认的《项目广告和推广月计划表》及时、足额拨付。

2、根据本项目总体市场目标、营销计划和实际销售状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拟订广告传播策略与具体方案,甲方委托专业广告公司完成。

3、乙方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组织项目推广活动,负责推广活动的主题创意、方案策划、费用预算与组织执行,执行方案应得到甲方批准认可,推广活动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销售面积超过50%时,甲方支付乙方垫付款。

4、乙方不得以广告、推广方案等未能得到甲方批准为理由,而要求甲方免除销售进度缓慢的责任

十一、税收支付

因该承包物业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由双方财务人员协调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承包佣金和销售佣金,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承担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支付,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其追索损失的权力。

2、在乙方正式承包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未能按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视为乙方的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独自承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销售费用及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乙方同意补偿甲方损失500万元整,并承担客户索赔的损失。

2.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如因非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或因甲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同意补偿乙方损失100万元整。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经过友好协商另行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合同书的效力、订立、履行、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合同书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书签定后,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事实产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内以文字信函递送或传真方式通知缔约他方。同时应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依据相关法律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合同处置措施施行

十六、协议的变更

1、合同书之任一缔约方如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合同,应在取得他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为之。

2、合同书只任一缔约方认为本合同之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七、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代表授权人签署、甲方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十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销售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承包责任制,确保管理科学化、工作规范化、现场标准化、分工专业化,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提高项目经营效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乙方认可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 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及附件资料,以后简称《施工协议》)的基础上,按照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后简称合同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4、工程质量标准: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条 原则与方式

1、实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甲方聘任 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后简称乙方),在工程施工管理实施过程中,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有第一责任,对项目盈亏承担不容推卸的全部责任。

2、实行确保上缴,自负盈亏的原则。本项目由甲方统一核算,实行工程成本单列,确保上缴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等各项税费。

3、乙方按照“动态管理、优化组合”的原则,配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乙方所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及分工职责落实情况必须在开工前报甲方审核备

案),以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的要求。

4、甲方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派出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对涉及工程结算、成本核算等技术性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5、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甲方委派 同志为派驻现场工程负责人,并全权对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向公司汇报现场施工情况。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作量

以年 月日甲方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准。

第四条 指标

1、工程承包上交系数: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上交管理费。营业税、所得税、地方或行业规定税费、甲方派驻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税费,由甲方按规定税(费)率向乙方代扣代缴。

2、施工工期:以甲方同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工期和开工日期为准,乙方确保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若乙方造成工期延误,除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外,每延误工期1天罚款 1000 元(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延误工期超过 15 天,乙方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无法改变现状,给甲方的形象和信誉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及管理,乙方应在限期内无条件撤除。乙方若在限期内未撤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 等级标准要求。若发生质量事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杜绝一切安全

事故的发生(如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文明施工:按照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企业形象工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款回收:按照《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的时间和数量及时收取,回收率达 100%。

第五条 有关支付工程款的规定:乙方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向发包方和甲方报送当月完成统计工作量报表和下月的进度计划报表,并提出下月所需资金材料计划,提出月结成本(会计报表),甲方对乙方月结成本进行及时审核,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第六条 有关工程保修金的规定: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待甲方从发包方处将保修金收回后,保修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若在保修期发包方要求进行保修,乙方应及时派人员进行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不退保修金。

第七条 有关风险抵押金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向发包方缴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由乙方负责全额缴纳,并以此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后,若工程全部按《施工合同》履约,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已收回所有债权未发生亏损和债务的,及工程竣工资料完整,也未出现《施工合同》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待发包方返回履约保证金后一次性退还乙方。若出现其它问题则待问题处理后再退还。

第八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项目结束,内部结算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债权债务。若乙方隐瞒债务,则由甲方在乙方向建设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工程保修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份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来补足差额或清偿债务,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施工总结:项目施工结束,乙方应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甲方就项目施工综合情况进行考核评审。若乙方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并完善合同的全部内容得到各方认可后,甲方奖励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给予乙方自行分配,其具体分配方案由乙方制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财务管理:为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工程款一律划入甲方所开设的银行专用帐户: 。工程款一经划入,由甲方按协议收取费用和上交税费后,全部支付给乙方,不得截留和挪用乙方工程款。但乙方必须将工程款用在该项目工程上,不得另作它用。工程完工时,按业主合同要求扣留质保金。

第十一条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承包经营合同书实施细则

附件二 聘用协议

附件三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工程尾款回收完毕,与本工程有关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并经审计后,本《合同书》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担 保 方:

年月 日

销售承包合同9

第一条:授权销售经理资格

一、销售的区域:

1、双方商定本协议适用销售区域为:

2、甲方保证乙方作为甲方指定产品区域内的产品销售权。

3、乙方保证只在本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及售后服务工作。不得跨区域销售。

二、销售的产品:xxxx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签约方最后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另行协商合同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时没有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合作并解除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3.经公司对市场充分调研签订全年完成公司指定的指标万。并分解到月任务为以下分解表。连续一个季度完不成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年度,三个季度进行考核。

5.甲方根据和乙方签订的合同任务数量给予乙方完成全年签订任务给 予 %的提成,(此提成不含给予客户的支持返利,及奖盖。)完成任务额外奖励。

6.甲方根据所给指定的任务量在年终进行考核时如未完成协议的全年任务量,甲方将对乙方考核,进行任务量下降的百分比对提成百分比的下浮。总任务甲方将在年终考核,乙方的提成同时也在年终进行考核,甲方考虑到乙方日常的开支及生活每月预支乙方 元作为乙方的日常开支,在年终考核时进行扣除。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所规定的企业标准的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并保证按时供货及提供产品的三证。

2、甲方对乙方的相关经营行为有监督权,包括乙方业务人员对产品知识的掌握,产品销售渠道,销售进度,促销方式,产品保管及运输情况及经营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3、甲方负责定期不定期的对乙方的车辆及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如查出车上带有非公司产品销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4、协调、处理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因经营产品产生的纠纷或问题。

5、甲方负责及时提供产品的库存量,乙方应在产品剩余量能供应市场10日之内提前报货,以便甲方及时备货,否则责任自负,如提前报货甲方未打款的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市场断货,甲乙双方均不负责。。

第四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保证为甲方产品营销渠道畅通提供足够的市场流动资金.必须先打款后订货.款到后保证产品从甲方仓库发出。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完整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宣传品的陈列及热线咨询、售后服务等多方面满足市场和甲方制定的要求。必须掌握终端市场和信息.每天要有专业的业务人员按时巡店。

3、乙方不得在合同所规定的区域外进行产品经营、销售,否则可按违约进行罚款3000元或根据严重程度取消销售权。

4、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甲方产品,否则一切责任自行负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产品销售权直接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

6、乙方发现任何售卖与甲方产品的版权、商标、标志、设计相似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时,有责任立即通知甲方,以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7、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并接受对其销售业务及业务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检验及考核,检验与考核。

8、遇到甲方政策性的市场投资,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划执行,业务人员不得私自变更。

9、所销售产品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的销售价格及返利政策执行

10、乙方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如发生挪用公款的,公司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及处罚。

11、销售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在外打架,斗殴,赌博,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一定的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相关赔偿责任。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产品价格管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甲方依据市场变化而对价格进行合理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时调整价格,不得提前或逾期。

第六条: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甲方收到货款后如当天能实现销售的开销售票据,开具销售票据,当天不能实现的开具预收款票据。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的销售指标没有达到规定的销售指标,或发生其他被视为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违约处理。

2、乙方由于自身或其他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的监督下市场交接全部完毕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纳入合同文件中。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定日期: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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