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叶黎明老师《写作教学内容新论》“实用写作教学困境的讨论及反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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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文体,是指由写作的表达功能、语言风格和结构组织等诸方面特点形成的类型特征的集合。对于写作的文体,依照不同的侧重点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比如可按语体、表达方式、文章功能等进行划分。
在我国中小学,写作长期以来是“文类三分”(实用文、普通文、文学作品)、“双轨并行”(实用文、普通文写作纳入课程内容),而由于种种原因,实用写作这一轨形同虚设,课堂所教的,是既实用又非文学,既像实用又像文学的中间文体——“普通文”。
一、对实用写作的偏离
实用写作最鲜明的两个特征是“读者意识”和“真实语境”,即这类写作往往是为了解决现实情境中一个真实的问题、完成一个真实的写作任务,写给真实的读者看的。语文科的写作教学“不像实用写作”,是因为学生的写作几乎不用考虑“给什么人看”、“要解决什么问题”、“派什么用场”,其读者往往限于教师或者少部分同学,目的很明确:应试。学生所练的无非是审题、拼凑、修饰这样的本领,这样的作文能力,在现实中除了能做一些“官样文章”或“遵命文学”外,几乎没有一点实用价值。
二、对文学写作的偏离
在情感虚假和文体偏狭之外,学生的文学习作还存在“文学性”不足的问题。那么,什么是“文学性”?高尔基在《和青年作家谈话》中指出:“文学的第一个要素是语言。”文学就是语言的构建,语言是文学的本体,是文学存在的家园。
以下三个特点是文学语言区别于一般文章语言的关键所在:文学语言独特的“言说方式”、蕴含的丰富性或多义性、蕴含的审美性。其中,“独特的言说方式”又是形成语言丰富性、多义性与审美性的基础。什么是“独特的言说方式”?从方法的层面上看,文学的言说方式包括分行排列(主要是诗歌和语言)、陌生化、狂欢化、象征、隐喻、反讽、悖论、赋、比、兴、正面烘托、反面衬托,等等,而从方法论的层面上看,文学的言说究其实质是“通过词汇、语法、语义的变形、绷紧、错位、歧义等方式追求着语法学界所反对的弱式甚至是无效式言说。它以混乱、荒诞、悖谬的语言运作方式,对逻各斯语词中心产生巨大的离心力,或以零形式标点及取消性、数、格等方式达到理想语言所深恶痛绝的粗野化、无序化,以此达成人对语言的超越,同时也是人对自身的超越。其越界行动永远是指向可能的世界的”。由此可见,回答“文学性”的最简单的办法是弄清文学作品中语言的“言说方式”——它是否超越一般的、规范性的言说方式迈向表达的自由和美好的境界?
应试写作常使作文本身与自我、自由对立,“代圣人而言”,重复一些所谓“积极健康”的思想道德与价值观。应试写作本身是一种价值语言的写作,是一种功利主义的写作。所以,写作必然置身于自由的言说之外,着意追求与某种隐蔽的“主流话语”、“权威话语”的暗合或一致。重复与合模成为其基本的言说模式。就此而言,越是“好”的作文就越可能呈现出言语的谄媚性,越是“好”的作文越可能将应试写作的显著特征转化为隐形的存在,有时候,“优秀”的作者甚至将被迫的服从变成主动的追求与聪明的投机。
学生在写作时有意或者无意地表现“积极健康”的思想道德与价值观。他们的写作,仿佛是钻入了一个“看起来很美”的言语“套子”里。也许正是看到了学生的“文学习作”与真正的“文学写作”在言说方式上质的差别——前者极力“入套”,后者努力超越规范,朱自清颇为严厉地指责学生写的“小品文”往往是“委琐叫嚣”,是“滥用文学的情感和用语”。朱自清的批评,颇能代表文学界对学生“文学习作”不认可的态度,认为学生写的东西不像文学。
什么原因造成学生的写作“两头够不着”——既算不上文学写作,也算不上实用写作呢?主要问题就出在文类或文体选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