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文网 > 作文大全

浅析孟子的义利观

2020-10-22 15:50:01
相关推荐

摘要:通过《孟子》一书中对义利关系的论述,可知孟子义利观的实质是以义制利,而不是义利对立。

关键词:义;利;孟子的义利观;以义制利

《孟子》开篇一段与梁惠王的对话:“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人们常以此对话内容为据,说孟子重义轻利或者只谈义不讲利,其实不然。字面上看,孟子以利与仁义对举,崇义而贬利。但深入考究则不然,与其说是孟子只要义而不要利,不如说是孟子反对把利挂在嘴上,特别是反对统治者这样做。

综观《孟子》全书,我们发现孟子的言论中,不仅不排斥谈论利,而且还谈的非常的明确而深刻,同时,孟子对于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首先,孟子肯定了人皆有物质需求,并且从根本上肯定了这种物质需求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孟子明确表明“富,人之所欲;贵,人之所欲。”即,每个人都希望富贵利达,且广裹的土地、众多的人口,也是君子所希望得到的。他认为人们这种对财利的欲求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之天性。肯定了人们求利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在他看来,人们为满足自己正当的物质欲望而谋求正当之利,获得应得之利,无可厚非,所以他不反对人们求利。他认为利欲之追求是人的天性。

其次,孟子认为人类生存、繁衍、发展也是离不开利的。他说:“五谷熟而民人育。” (《孟子·滕文公上》)即,五谷成熟了,人们才能得以养育。又说:“民非水火不生活。”(《孟子·尽心上》) “水火”在这里借指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也就是说,人类没有“水火”之类的物质资料便不能生存。步入老年,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尤为特殊,所谓“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孟子·尽心上》)人过五十,只有“衣帛食肉”才能满足身体的正常需求,生活的比较安逸、舒适。这表明孟子已经认识到物质利益是人的自然生命延续的凭借和依托,没有物质利益,人类将不复存在,因此求利是人的基本生存需要。

孟子肯定了人们求利的合理性,不反对人们求利。同时,他又把利与义联系在一起,认为利和义是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

第一,利是义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证

孟子说:“民事不可缓也……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人们如果没有一定的财产作为生存的保障,就很难形成一种稳定的道德观念;没有一种稳定的道德观念,就很容易“放辟邪侈”,胡作非为。所以,孟子主张“制民之产”,充分肯定利是义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证。

第二,以义制利

孟子处在一个利益纷争的时代,当时完全没有道德的约束,一切事物均以利字当头。但孟子并不是不关怀富国、强兵之利,而是认为想要统一天下而不为内外的征伐所干扰,那就要摆正统治者自身的私利。针对当时社会尤其是统治者私欲之壑难填,“以攻伐为贤”的现象,孟子提出任何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都必须接受道德规范的制约,只有在道德的制约下才能追求到最大的利益。如果君臣、父子、兄弟等“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告子下》)所以人们不能背义取利、不能以利害义,而要以义取利,以义制利。

孟子认为,那些不符合道义的“求富贵利达”的手段和途径,都是君子所不齿的,“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孟子·尽心上》),“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孟子·万章上》) 同时,孟子也主张对待别人的馈赠也要按礼义谨慎地处理,不能随便接受,“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 (《孟子·滕文公下》)。但是孟子对于符合道义的“利”却取之泰然,他说“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滕文公下》)孟子视道义重于生命,但同时又不主张无条件地舍生取义,而是当二者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作出符合义的选择,即“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告子上》)

第三,舍形式性道义而取实质性道义

在对待利益的一般原则上,孟子主张以义取之,以义与之。但是他并不一味地拘泥于这一原则,而是能够根据具体的情况,权衡形式上的礼义与实质上的利益孰为重要,并取重要的一方面,如果符合真正的道义或形势需要,也可以不呆板地遵循所谓的“礼义规范”,这体现了孟子在义利关系上的权变思想。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就是孟子与淳于髡的对话。孟子关于嫂溺援与不援问题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形式性道义和实质性道义的取舍问题。

在《孟子》中不乏这样的例子。齐宣王问孟子,汤放桀,武王伐纣,均为臣弑君,难道这是可以的吗?孟子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桀纣皆为国君,汤武王皆为臣子,按照礼,臣应当尽臣道。但是桀纣荒淫无度,致使社会黑暗,人民生活痛苦不堪,汤武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放桀诛纣”的。孟子认为只有仁人才可以处于国家的统治地位,如果一个不仁的人占据了统治地位,就会把他的恶行传播给广大的臣民,就会把国家治理地一塌糊涂,损害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他从“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出发,对于“臣弑君”给予了某种程度的肯定。在这里,孟子更深层的阐明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因“义”害“利”的道理。

综上所述,孟子是十分注重利的,他注重的是保障人民生活,实现天下统一的利,是不违背义的利。针对私欲膨胀的好利之徒,孟子才否定了“利”的价值。而正是这些否定的话语,才使人们对孟子的义利观产生了误解。从这个意义上说,孟子的“何必言利”,与他并不否认利的思想体系是完全一致的。

作者简介:卢巧玲(1981—),女,孔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孔子与中国文化”。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延伸阅读
小编推荐

大家都在看

如何写好作文 我的春节作文 写秋天的作文 熊猫的作文 作文我的梦想 军训作文 材料作文 关于幸福的作文 关于亲情的作文500字 我想对你说作文400字 以劳动为主题的作文 关于宽容的作文 运动会作文600字 关于大自然的作文 我和我的祖国作文 关于冬天的作文 清洁工作文 状物作文 优秀作文开头 春的作文 感恩父母作文300字 三年级植物作文300字 我的家乡作文200字 六年级第一单元作文 榜样的力量作文 关于雨的作文 写猫的作文 植树作文 作文书 关于爱的作文4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