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刊发安康市白河县公安局陈杰局长署名理论文章
2018年10月28日,《人民公安报》刊发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杰署名理论文章《以党建促队建 抓好基层公安党建工作》,这是白河县公安局首次在《人民公安报》刊发理论文章,也是近几年来全市县级公安机关首次刊发。
以党建促队建
抓好基层公安党建工作
■交流平台 陈 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做好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作为公安机关来说,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在公安基层党组织落地见效,党务工作者是关键角色。作为党务工作者,要把握政治形势需要、正确履职担当,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是抓好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关键,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党务工作者是基层
公安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
党内工作有明确的组织分工,各级公安机关有专职党务工作者,是具体党务工作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同时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是党建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因此,党务工作者包括党委(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及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建教(指)导员等在内的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
基层党务工作者是党的政策执行落地的具体组织者与实施者,是党的各项政策、制度能否顺利落实的关键保障。公安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保证本级党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确保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其具体职责包括,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的各项制度及规定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党组织的设置、党员结构、人员的配备合乎规定;执行上级决策,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各项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推动落实,保证中央精神、上级要求执行落地不走样;教育管理党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党的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
主动担当作为是抓好
基层公安党建工作的关键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大背景下,基层公安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必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信念、创新思维,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
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建警。抓好基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首先要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摒弃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责任人和领头羊,是抓党建工作落实的“风向标”,要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作为党务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党建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变压力为动力,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思想,切实把党的各项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建的核心引领作用,把公安业务工作成效与党建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用各项具体工作的实绩展现党建工作的成效。
要始终坚持理论自信,强化责任担当。作为党务工作人员,必须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方针为指导,始终坚持理论自信,用党的建设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水平。要将善于学习、终身学习作为永恒的主题,通过学习更新知识、创新理念,把握规律特点、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工作实践,实现追赶超越。要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及时更新理论知识,不断学习党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掌握党建工作规律特点,针对党员民警的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党务工作活动,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要始终坚持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基本制度是基层党组织保持战斗力的关键。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制度创新。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好制度、好经验、好传统,在党的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党务工作者在继承和发扬党内优良传统的同时,以制度创新强化党的建设,通过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现代媒介载体平台,在内容上求“新”、在形式上要“活”、在效果上落“实”,提高党员民警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能力,激发党内活力,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内生活的吸引力,激发党员民警的参与热情。
要始终坚持融合发展,强化堡垒作用。以党建促队建,就必须坚持融合发展,强化堡垒作用,找准党建工作的发力点和结合点,就要把党建工作与公安工作捆绑起来,结合公安工作特点,推动党建工作融入队伍管理,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引领作用和优势,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要将从严治党作为从严治警的有力抓手,强化党员民警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思想根基。要把党建工作内容与中心工作目标有机结合,把中心工作目标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争做追赶超越的排头兵,奋力开创基层公安党建工作新局面。(作者为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人民公安报 编辑:王梦苹 值班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