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吉林省省直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
2020-11-17 06:30:0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吉林省省直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
《办法》明确以下三种文件必须配有解读文件,一是省政府规章,二是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或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的文件,且解读材料必须有两种以上解读形式,例如文字解读、政策问答、解读图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学者解读等,保障解读形式多样化,更利读、易懂。
《办法》强调,政策解读文件的核发流程需起草部门负责人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舆情等方面对解读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稿和政策解读方案要同步组织、审签、核发。起草部门应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办法》还明确了政策解读方案模板中要素内容,为部门制定政策解读文件时提供参考,让部门有章可循,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同时,要求建立解读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制,对于解读内容不全面,发布材料不及时,解读方式单一,负责人把关不严格等情况会扣除相应绩效分值。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李抑嫱 编辑:赵树凯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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