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写作中如何撰写批复 意见的写作——意见
二、意见
(一)认识和了解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是使用较广泛的文种。
(二)学习拟写意见
本小节只介绍下行文意见的写作方法。意见的结构模式与撰写方法如下所述。
1.标题
意见的标题要写明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2.题注或落款
在会议上通过的意见,应在标题之下以题注的方式标明通过意见的会议名称和具体日期。不属于在会议上通过的意见,则按照公文落款的方式来处理,即在正文右下方标写发文机关名称并加盖印章,下面写明成文日期。
3.正文
意见的正文一般都比较长,应特别注意层次分明。一般分开头、 主体和结尾三部分。开头应讲明制发意见的缘由、政策依据及发文意义, 有时也说明发文背景。这部分应简明扼要。主体是意见的核心内容,要采用分条列项的方式,表明对有关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意见,也可以拟制相应的小标题,统领各部分内容。结尾要强调提出实施要求或重要性,提出希望等。
意见的写作要求
1.要找准行文角度
意见具有多重“身份”,行文比较灵活。因此,找准行文“角度”很重要。如果是请求上级审批的意见,应按请示的要求来写;如果是向下行文,就要提出符合实际、具体可行的政策与措施要求,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假如向同级单位发出意见,则应以协商的态度,阐明本单位的意见和主张。
2.要讲究语言得体
不同的行文方向,需要运用相应规格的语言表达形式。请示性的意见,语言和语气要向请示靠拢;计划指导性的意见,语言和语气要具有指示性的特色,态度坚决而肯定。总之,意见在文字表述上应当做到准确、简明、得体。
3.要注重条理清晰
意见大多篇幅较长。为了达到良好的表达效果,必须保证结构严谨、言之有序、层次分明、富有条理性。一般采用分条列项的方式表达,或适当设置小标题,突出发文机关的见解和主张。
4.要注意主题集中
撰写意见,应围绕一个主题,将一项工作、一个问题的性质、特点、利弊、政策主张与解决办法,讲深讲透,切忌洋洋洒洒、漫无边际、主题分散。同时,还要注意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提出正确的主张与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
5.要讲究政策性
意见是发文单位政策见解的体现,起草人必须深刻领会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此作为提出意见的指导思想,这是写好意见的基础。起草人要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善于对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研究,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
小贴士
意见的行文关系特点
根据《党成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精神。从行文关系的角度说,意见是比较特殊的文种,下行文、上行文和平行文都可以使用。
●作为下行文,意见具有指导和指示的功能,应当向下级提出明确的要求,以便下级遵照执行。如文中没有明确的要求,下级可参照执行。
●作为上行文,意见具有请示的功能,可以按照请示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所提意见如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主办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应由主办部门的负责人出面进行协调;如难以达成共识,可列明各方的理由和依据,提出建设性意见,与有关部门会签,然后报请上级单位处理或答复。
●作为平行文,提出的意见可供对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