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新岂能一当阅卷组长就是20年
浙江省高考评卷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自从在网上公布之后,就引发了舆论的广泛质疑。涉事的阅卷组组长陈建新一下子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接着,网上出现了关于针对陈建新的举报,质疑其提供讲课、卖书“一条龙服务”,“既当裁判员又当教练员”。
8月13日,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称: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严重违反了评卷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研究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
从2000年开始主持浙江省高考作文的阅卷工作,到现在被取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陈建新已经担任了20年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高考阅卷组长虽然不是什么官职,但这个岗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人在此岗位上任职20年,是否合理呢?难道不应该从制度上进行设计,进行有序调整和轮换吗?
虽然,现在关于网友的举报,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陈建新授课、出书是否涉及利用其高考阅卷组组长的特殊身份进行权力寻租,还需要官方的权威调查。但是,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陈建新担任高考阅卷组组长20年,成了浙江高考作文的权威,手握高考作文的“生杀大权”。如果不是陈建新发话,试问《生活在树上》这篇初评仅有39分的作文,能够拿到满分吗?
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称:今年语文评卷组高考作文的成绩评定过程符合评卷工作规范。可是评卷过程规范,并不等于评卷结果就公正公平,尤其是这一结果,阅卷组组长陈建新的意见起了关键性作用,且向社会公布之后,遭到了多方质疑。
顶着高考阅卷组组长的头衔,不少学校或者机构,纷纷邀请陈建新进行作文培训、讲课、出书等,其面临的金钱诱惑是巨大的,这其中是否有猫腻儿,是否存在利益输出,都应该经得起舆论的拷问。
如今,陈建新被调查,不管结果如何,如何规避高考阅卷组组长长期任职,都应该值得反思。尤其是要通过制度设计予对高考阅卷组组长等关键性岗位予以定期调整和轮换。比如规定至少三年一换,或者5年一换。绝对不能再出现在关键性岗位上,一干就是20年的现象。盯住关键岗位关键人,这是反腐工作总结出来的经验,维护高考公平,很有必要借鉴和实践这一经验。另外,对从高考关键岗位卸任的人员,还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督,警惕权力余热。比如,规定卸任3-5年内,不得从事与高考相关的盈利性活动。
如果不能从制度上堵上这些漏洞,此类争议事件还会再次发生,不断引发民众对高考公平的担忧,不断透支高考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