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园自杀事件频发 责任究竟在谁?青少年挫折教育刻不容缓!
导言:6月下旬,陕西宝鸡一女童在小区坠楼身亡。宝鸡调查组通报,女童对成绩不满意,对身旁同学流露出轻生念头,学校和老师没有直接责任。班主任在批评退步学生时,对女童有拍肩膀动作,属行为失当,已责成对其停职反省。6月上旬,山西中北大学大二学生时某补考中作弊被发现,离开考场不久后坠楼亡。6月中旬,江苏某地读五年级的小女孩小缪坠楼身亡,原因可能来自老师对其作文《三打白骨精读后感》的批评。6月下旬,陕西宝鸡又一女童小区坠楼身亡,原因在于成绩的退步……仅仅六月一个月的时间,网上因学生自杀的事件就多次刷屏,数次登上热搜。这些学生有大有小,但相同的是他们的生命都才刚刚开始,远未真正绽放就已凋零。
据统计,在中国,每年约有10万青少年死于自杀,而这些青少年有相当一部分是学校在读学生。这让我们不得不反思,这些孩子为什么会如此轻慢自己的生命?家庭与学校,社会与国家用心呵护培养为什么换来的是如此不堪一击的心灵?甚至有的老师表示:“现在面对班上一些心理脆弱点儿的学生,我真的是不敢管教,出了事我真的担负不起责任啊。”
的确,在当下的社会中,只要孩子出了问题,家长想到的第一个责任人绝对是学校,是老师。正如山西宝鸡这名小区坠亡的六年级女童,根据记者采访以及调差组调查(人证、书证、),很明显责任并不在老师身上,但是仅仅因为老师批评退步学生时,对其有过拍肩膀的举动,就被要求停职反省了。
那么这里的错在老师吗?貌似并不是。那么错在女童的父母?我想说可能,但即使是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回复,对一个刚刚失去女儿的家庭来说也仍旧显得有些残酷。即使是抛除单个事件,将相似事件统一起来看待,责任方依旧难定。在类似的事件中,无论是哪一方,都会受到伤害。
如果必须找出应有的凶手的话,或许是这些吧:
1.应试教育之痛:要高考的独木桥教育体制还存在,我们还一直以分数为核心,那么,即使减负多少,也至多只是表面工作,起不到实质性的进展作用。
2.成长环境顺利 ,绝大多数青少年缺乏挫折磨砺:过于顺利的成长环境,过于呵护孩子的长辈,使得当下的青少年们多数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有着过于强烈的自尊心,以至于在遇到挫折时极易因缺乏思想准备和钻牛角尖而做出过激行为。
3.父母关爱不够,生命教育不够:现在多数中学生对生命状态的现实是主体意识缺失、归属意识淡漠,缺乏生命教育力度,存在生命教育的盲区。父母只把注意力放在孩子的学习成绩上,忽略了其心理的健康成长。
4.学校缺乏足够的教育,老师缺乏足够的引导: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孩子的自杀归根结底多还是相关教育的缺乏,而老师作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学生的成绩,更包括学生的内心。然而,应试教育之风盛行的当下,很多老师已经忽视了这一点。
生命是可贵的,青少年们的朝阳般的生命尤是如此。而对青少年进行生命教育,进行心理承受力的挫折教育,着实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