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检察公开听证制度“一本通”是什么?这篇文章为您解惑
9月17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迎来省检察院调研组李政主任一行,专门来菏调研菏泽检察公开听证制度建设情况,市检察院王新建检察长、王振华副检察长以及7个公开听证专项小组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围绕菏泽检察公开听证制度“一本通”,省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控申检察、未检等领域9位专家、资深检察官,针对规定制度办法、实践运用存在问题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研讨论证,各相关部门悉心听取调研组意见,并针对所提问题进行有理有据的解答,赢得调研组一行高度认可和肯定。
省检察院李政主任指出,菏泽检察公开听证制度“一本通”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等四个鲜明“特色”,要求:一是要按照陈勇检察长批示,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做好向全省推广菏泽检察公开听证制度工作;二是省检察院要加强对口业务指导,提高实践运用能力,推动公开听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大公开听证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各类研讨会等途径,积极宣传公开听证的典型经验做法,展现公开听证“优化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的实现。
您可能会好奇了
菏泽检察公开听证制度“一本通”
到底指的是什么呢?
别急,下面将为您一一揭示:
听证制度是开展常态化公开听证的基础与前提
自今年3月份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公开听证试点单位以来,菏泽市检察院坚持快人一步抓落实,专门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常态化公开听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七个工作小组,涵盖理论研究、制度机制创新、业务统筹协调、业务条线实践运用、优化总结宣传、基层实践创新等多个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靠前一步抓机制,以实践推动机制完善,随着公开听证活动的深入开展,逐步形成了“1+6+7”制度体系,即1个工作规范、6个部门工作规定、7个保障机制。
1个工作规范。研究出台《菏泽市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工作规范(试行)》,准确把握听证内涵和特质,遵循“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依法合理界定听证案件范围、条件、方式,制定听证案件通用程序;根据审查逮捕、刑事申诉、拟不起诉等9种不同类型又制定差异性听证程序;创设听证会场纪律、公开听证邀请函、公开听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17项配套工作文书,为各类案件听证顺畅运行提供了行之有效、科学完备的秩序规则。
6个部门工作规定。结合听证实践,区分听证案件的不同属性、类型,各相关部门又研究制定菏泽市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听证、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公益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等6个部门工作规定,对各类听证案件范围、听证参加人员、听证内容及流程、听证结果的运用等分进行详细规定,形成协调一致、逻辑严谨的常态化公开听证程序规则,切实增强了常态化公开听证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7个保障机制。为给常态化公开听证提供充分机制保障,研究出台《菏泽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常态化公开听证工作实施意见》和《菏泽市检察机关公开听证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常态化公开听证的方向目标,强化部门、条线协调配合,注重提升工作实效。针对听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制定听证员聘任管理、备案审查、联络员、考核激励、案件监督管理等5个保障机制,努力让公开听证每一步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今年以来,在制度的规范和指引下,菏泽市检察机关已对61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涵盖了四大检察,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达到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公开听证邀请多方参与,也起到了很好的以案释法作用。
文字:新宣办
编辑:吴宝杰
审核:张玉霞、刘杰
【来源: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