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延迟开学 没有到校 民办学校却不退学费?家长:难以接受!
受到疫情的影响,全国各地各类学校均延迟开学,孩子们因此经历了最长寒假。让人开心的是,到目前为止,全国34省区全部确定了开学时间,大部分地区的毕业班学生已经返校学习。
虽然春季学期延迟开学了两个多月,但是一些地区学校预收取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很多家长疑问“那些已经上交的费用怎么办?”。
对此,教育部也针对疫情期间个别学校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住宿费问题,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在文件中教育部明确规定了学费不得预收取,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
截至4月19日,河北/河南/北京等多地教育厅明确退还学生两项费用,分别是学费和住宿费。
河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
四川省教育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北京教育厅明确,学生在学校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天津市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期)收取。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费及住宿费。
重庆市将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时间、学分、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宿舍成本、住宿时间等因素,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相关收费政策。
海口市教育局称学生餐费、住宿费应据实收取,学期末统一结算,请家长保留好收据。
我们看到了各地教育部门积极响应教育部,对于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退费问题作出了正面的回应。但是,不少学生和家长却反映根本没收到任何退费,实在是让人有点失望。
日前,东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延迟开学学费和住宿费不减,但是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可根据实际天数退回。
相关工作人员称这是广东省现行教育收费管理的规定,因为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都是按照学期收费的,所以即使延迟开学,这两项费用也不会减少,但是像校车费和伙食费可以根据实际天数退还。
这一消息对于民办学校的家长来说很难接受,因为疫情,很多家庭的经济收入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不少上民办学校的家庭并不是很宽裕,有的也是没有别的选择了。
小编认为,民办学校的这一退费规定很不合理,因为只考虑到了校方的利益,而没有把学生和家长考虑在内,这个行为本身有些自私。
对于一些民办学校不退学费和住宿费的规定,你赞同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