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以后 主要使用蒙 汉两种文字书写
下行文,“札付”是中书省、御史台、行省、行台使用的下行文;“咨付”是中书省向行省行文所使用的文书,《续文献通考职官二》载:“凡都省移文于行省,以咨付付之。”
“今故臊”用于品级略高的门对不相统属的品级稍低的術门行文,如三品行文四、五品,四品行文六、七品,五晶行文六品以下,六品行文八、九品,七品行文九品,都使用今故牒。
“指挥”用于品级相差较大,又不相统属的门,三品行文六品以下,四品行文八、九品,都平行文中,“咨文”,始于宋,沿用至清,元朝中央品级较高用指挥的衡门相互行文都用客。“关”,唐宋时的平行文,元因之,用于诸司自相质问,“平臊”用于品级相同或相近而不相统属的衙门,四、五品之间,六、七品之间,八、九品之间,往复行文都用平碟。
元朝文书早期主要使用畏元儿字,世祖以后,主要使用蒙、汉两种文字书写。官府文移多使用汉字;皇帝的诏旨宣敕、廷庙议政记录以及省、台重要文书都使用蒙古新字,在用汉文颁布时,再翻译成汉文。在现存的元朝文献中,有许多从蒙古语原文翻译成的汉语公文,句法乖戾,语言郦俚,十分费解,被称之为汉文硬译公牍,或元代白话文牍。
此类文牍数量较大,元代中央决策性文件多半采用这种文体。《元典章》、《通制条格》、《宪台通记》、南台备要)、《元史》、《经世大典》等现存史籍中都有收录。政府一般公文基本上都用文言文,但也夹杂着一些硬译的蒙古语词汇,也有一些公文使用口语,较通俗易懂。
元朝公文的书写也有其特点,一是多用简笔字和俗字,有些简笔字与现今通用的规范简体字相同,如:无、听、礼、归、权、与、号、双、马等等;二是多用赵孟的字体,兼用行、草及仿宋体,元代不但士大夫意学赵书,一般文人也摹仿,都以赵体字为美,附为风雅;三是公文很少有避讳,蒙古、色目习俗俚陋,礼制观念淡薄,文书避讳不严,仅仅限于全用御名、庙讳。
仁宗延祐元年十一月规定:“今拟除全用御名庙讳不考外,显然凶恶字样,理宜回避。至于休祥极化等字,不须回避。”延祐三年八月又规定:“表章格式,除御名庙讳必合回避,其余字样似难定拟。”元朝诸帝御名全为蒙古文音译,译成汉字后,字数较多,所以不易犯讳。
史载元世祖至元三年,礼部制有《表章回避字样》,所避共160余字,据陈垣考证,并非为元人规制,“必沿自金人”,“元初,诸帝不习汉文,安知有忌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