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成为诗仙只是一个意外 一直深藏心中的是一个关于侠客的梦
李白出生于唐朝蜀地(今四川))一个胡商之家,家族世代从商(若要做身世考究有很大可能不是中原人),虽说不是富可敌国,可家财万贯是有的,但在古代,尤其是有致仕之心的文人,出生于一个膏腴的商人之家并不是什么好事,不管哪个朝代,商人的地位都是卑贱,令众人所耻的,是农民和工人嗤之以鼻的吐槽对象。
至于原因,名面上的有很多,诸如,商人狡诈、随意搅乱社会秩序、人员流动不止,压榨百姓等,但十二私认为,真正的原因无非是君主怕不好管理,民以食为天,大家好好种地,安心交税即是了,为何你商人偏偏独秀一枝,不但工作轻松,赚钱还多,人家一个村的人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还不如你一家人赚得多,大家哪里甘心,看你做商人,我也想做商人,他也想做商人,这样一来,地谁种,粮食谁种,没有粮食,国家的军队谁养,税收收上来的全是钱,钱又不能吃,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这样一来钱就贬值了,贬值就算了,可国家谁来养,这些文人谋士谁来养,久而久之触发蝴蝶效应,国家动乱不安,所以商人就是一个祸害,至少在古代的君主眼中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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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重农抑商,要安抚农民,怎么安抚,粮食还是要种地,税还是要交的,只能从精神上安抚,告诉天下百姓,商人是狡诈阴险的,是社会的蛀虫毒瘤,大家千万别从商,大家要以经商为耻,久而久之,农民和工人的社会底位远远凌于商贾之上,农民的心理得到了极大的安慰和麻痹,你商人以钱为食粮,我农民以精神为食粮,我们是有傲骨的,不似你们商人蝇营狗苟。
唉哎,一不小心又把话题扯远了,我在哪,我是谁,(小编深深地陷入回忆……)哦,原来我刚刚在讲李白,讲我的偶像李十二出生于商人之家,嘻嘻,看我名字,就知道小编很崇拜他啦,为什么叫李白为李十二,这个就不得不提他的发小吴指南了,李白在家中排行老二,但在李家同族的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十二,李十二不是别人叫出来的,就是吴指南叫出名的,亲朋好友都唤其阿白,吴指南噫了一声:“阿白阿白,一穷二白,叫十二要富裕一点,叫李十二就更富裕了,虽二人至小相识,可吴指南家却是穷人,地道的穷家子,他是很羡慕李白的,羡慕他有很多钱,好像叫了李十二,他也能跟着富裕一分两分。
吴指南和李白志同道和,都喜欢游山玩水,不仅如此,吴指南还很爱撒娇,有一次李白上峨眉山玩,没有叫他,数年以后才被他知道,知道了以后,好一番埋怨,李白只得从回忆中,细细地给他讲了一遍峨眉山的景色,从他上山到下山,到遇到几个人,看过几只鸟,一一讲给他听,噫,又扯远了……
我到底想讲什么,十二默默地翻回去看了一下标题,哦,要讲李白心中那个关于侠客的梦,关于这个梦,不是十二臆测的,有证有据,有事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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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一:
赠李十二白
崔宗之
凉风八九月,白露满空庭。
耿耿意不畅,捎捎风叶声。
思见雄俊士,共话今古情。
李侯忽来仪,把袂苦不早。
清论既抵掌,玄谈又绝倒。
分明楚汉事,历历王霸道。
担囊无俗物,访古千里馀。
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
双眸光照人,词赋凌子虚。
酌酒弦素琴,霜气正凝洁。
平生心中事,今日为君说。
我家有别业,寄在嵩之阳。
明月出高岑,清谿澄素光。
云散窗户静,风吹松桂香。
子若同斯游,千载不相忘。
崔宗之是世家贵子,亦是李白的挚友,不知大家有没注意到这一句: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
从中可知,李白是的袖子里随时都藏着一把匕首,不仅仅是藏着防身用,还有酒后舞剑用,十二是如何知道呢,李白若是不舞剑,那朋友崔宗之如何知道他袖子里藏了匕首,他们是好朋友,又不是好基友,崔宗之总不会无缘无故去翻李白袖子吧,这种事也许吴指南会做,崔宗之可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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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这个是十二自己发现的,这首诗也是李白自己写的。
白马篇
[ 唐 ] 李白
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
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
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
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
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
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
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
归来使酒气,未肯拜萧曹。
羞入原宪室,荒淫隐蓬蒿。
在这首诗里,李白绘声绘色的描写了一个侠士,一个怎样的侠士呢,他是一个出身高贵、武艺高强,英俊潇洒,豪迈勇敢,上为报效国家,下为拯救万民于水火,却不为功名利禄所囚的孤傲侠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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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说他孤傲,因为当国家需要他时,他发愤从军,英勇杀敌,立功疆场。
当战争胜利时,他却”未肯拜萧曹,羞入原宪室,荒径隐蓬蒿“,哼,我不要封侯拜相,也不要踏入官场,我只需找一僻居之地,迎风诵月,漱泉枕石,谁都不要来打扰我,如此之人,你道他孤傲不孤傲。
他不仅孤傲,他简直不是人,有如此优秀的内质也就算了,他竟然还是一位翩翩佳公子,他佩的剑,寒如秋霜,他着的衣袍,缀有明珠,耀如落日”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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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骑的马,铺有金鞍,是白雪花毛的龙马(十二其实喜欢白马,不知李白为何喜欢又白又花的马?大概是怕把唐僧的白龙马骑走了,他三个徒弟会来找他麻烦。)“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
短短几句,一个高贵、帅气、剑术高超的豪侠,跃然纸上(这个不比现在的霸道总裁帅多了嘛。)
总之,看了李白的白马篇,十二又默默哭了一通,想我家李十二其实也蛮可怜的,致仕不通,致医不长(李白跟着老师赵蕤学过医,虽是皮毛,路上也给人看过些头痛脑热的小病,只是,是他看好的,还是病人自己好的,十二就不得而知了),致侠武功又好,不过没关系,我不嫌弃你,我总归是爱你的,人无完人嘛。
至于这首诗写于何年何月,已经难以考究了,但十二能从这首诗中猜出他的年龄,大概是在后半生,知与官场无缘,也就毫不掩饰对官场黑暗和权贵平庸的讽刺了,寄情于侠客,作诗饮酒舞剑,浪迹天涯,自由自在……
我想李白在世的时候,一定不曾想过,他留给后世的会是诗仙的称号,而不是别的。
另有一事很值得说一说,你们闲我扯就打我好了,打我我也要说,十二毕竟是李白的粉丝,别的没有,骨气还是要有的。
据传李白是长庚星的转世,起因是她母亲临盆时,梦见长庚星现世,又有一说是文曲星转世,总归是星辰下凡,十二暗自心痛,既然是星辰,那便是天人了,又岂是十二能够仰慕到的。
今天先说到这里,十二要去喝粥了,饭吃不起,粥总要喝的,明日要讲谁,要讲什么,还没想好,大家明日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