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补贴 保护真正的农民权益 不种地不补贴
新政策将原来的耕地补贴改为耕地保护补贴,即支持和鼓励农民提高种植质量,明确耕地补贴面积标准,直接影响到你的耕地补贴。
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补贴统称为耕地保护补贴的背景。根据中央有关政策精神,我省开展了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同时,按照(农财〔2016〕26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6〕27号)改革工作精神,自以来,全面推进农作物改良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资源补贴综合三项补贴改革,并合并把“三项补贴”农业变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是支持耕地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也称为耕地保护补助,二是补贴对象范围。补贴对象为所有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含农民工)
三是补助资金标准。实施补助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封闭运行。县级行政区域统一补助标准。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年实际计算为准。
四是再次核定补助面积,改变耕地用途或者废弃的耕地不再享受补助。补贴面积按两轮耕地承包面积为基础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用于畜牧养殖场的耕地、林地、退耕还林还林还草、非农业征(占)用地和其他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助,以及长期荒芜的耕地和“补”在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不能满足耕种条件。
五、耕地补贴面积核定及现金方式。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委会填写明细表上报乡政府,乡政府负责明细表的中间上报、核实、公示和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汇总。填写汇总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确认,并会同农业商业银行按报告填写补贴资金明细表,汇入产生的金额,并通过农户补贴“一折通”直接向农户增加补贴资金。
从政策上可以看出:一是补贴依然存在,但改名为耕地容量保护补贴,目的是保护实际耕地农民的权益,鼓励农民提高种植质量;二是,部分长期荒地不耕种、不改变用途、不耕种的,不再享受补贴;三是对以前未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重新核算后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