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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的“娜拉”:痴守一生 至死没等来与他复合

2020-12-16 1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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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和郑秀

如果没有那副眼镜,也许清华校花郑秀的人生会重新书写。

1931年4月的某个春夜,清华大学里的大礼堂正在上演话剧《玩偶之家》,这是清华成立20 周年的校庆纪念活动之一。《玩偶之家》里的女主人公娜拉在经历了一场家庭变故后,终于看清了丈夫的真实面目和自己在家中扮演的“玩偶”角色,于是在庄严地声称“我是一个人”后,毅然出走。在这场演出中,大二学生曹禺饰演女主角娜拉,台下坐着一位神情专注的年轻女学生,她被这个故事和这位“女主角”深深打动。然而到了后台,她惊呆了,这个“娜拉”是由一个男生扮演的;“娜拉”也惊呆了,怎么会有这么清丽的女子?

郑秀,1912 年出生于南京,是一位标准的大家闺秀,父亲郑烈是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大法官,舅舅林文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沈璇庆曾在海军部任职。

观看曹禺演出的郑秀当时还是北京贝满女中的学生,第二年,她便考入了清华大学法律系,一进校园立即成为清华园里备受瞩目的人物,许多男同学甚至会跑到郑秀的房间里,把她的照片偷走,或者把求爱信偷偷塞到她的枕头下面。

文科生曹禺当然早就瞄准了这个一年前就吸引了自己的小女孩,他不写求爱信,也不偷照片,他早就抓住了她的命脉——他邀请郑秀参加剧社。他们一起合作的第一部剧是曹禺精心安排的,排演英国剧作家高尔斯华绥的话剧《罪》,全剧只有哥哥、弟弟和弟弟的女朋友三个角色,曹禺让孙毓堂演哥哥,自己演弟弟,然后邀请郑秀演弟弟的女朋友。《罪》前后排练了一个月,每次排练完之后,曹禺都亲自把郑秀送回清华南院古月堂的女生宿舍,月亮作证他的绵绵情意。

曹禺和郑秀演出《罪》

不过,曹禺把这个姑娘看得太简单了,法律系的大家闺秀一心想找一个理工科男生,她欣赏他,但对于他的追求,郑秀一直保持着合适的距离。每次曹禺送她回宿舍,郑秀都尽量走得快一些,争取不与曹禺肩并肩地走在一起。在话剧《罪》即将开演的前几天,曹禺和郑秀准备进行最后一次排练。这一天,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郑秀的心扉不经意间被打开了。

这一天,郑秀来到排练场,看见曹禺夹了一捆书和朋友聊着天,也许因为书太多,有一本书掉了下来,于是大家帮他去捡。手忙脚乱之中,曹禺的眼镜被碰掉了。郑秀后来回忆说,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看曹禺的眼睛,觉得他的眼睛很特别,眼神充满了光芒。

1933 年的6 月间,在清华大学的女生宿舍古月堂,天天都能看到想见郑秀的曹禺在外徘徊,整夜整夜不离开。他还给郑秀不停写情书,一封又一封,曹禺与郑秀的女儿万昭回忆说:“他同宿舍的好心同学,就说你们赶快让郑秀跟万家宝好了吧,不然怎么得了,这几天万家宝是整夜的整宿的不睡,喊着郑秀的名字又哭又叹气,非疯了不可。我们也被他闹得不得安宁。” 最终,曹禺病倒了。

已经在心里泛起感情小涟漪的郑秀再也坐不住了,当晚,她赶到了清华园二号院的曹禺宿舍探病,这一类似《玉簪记》的情节最终奠定了这对恋人的恋情,他们开始形影不离。吴祖光曾回忆说:“清华有树林子,他们一起散步,当回到宿舍时,却发现近视眼镜丢了,丢了都不知道,真是热恋,是沉浸在爱情之中了。”

这一年暑假,曹禺和郑秀都没有回家,他们整天待在清华大学图书馆的阅览大厅里,在大厅东北角靠近借书台的一张长桌边相对而坐。曹禺开始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作品《雷雨》的创作,郑秀是《雷雨》的第一位读者,她还负责帮忙誊抄草稿。54 年后,郑秀在回忆文章《〈雷雨〉在这里诞生》中这样回忆曹禺当时的创作状态:“他翻阅自己的手稿、剧本素材,时而用手轻轻敲自己的脑袋,时而不由自主地用手抚摸右耳边上的‘拴马桩’,每当想不出如何处理剧中关键情节或忽然灵感来潮时,就狠狠地揪一下那个小疙瘩,友好的同学给它起名叫‘灵感球’。”因为《雷雨》,曹禺一举成名,这一年,他才23 岁。第二年7 月,《雷雨》由《文学季刊》发表,曹禺把《雷雨》唯一的精装单行本送给了郑秀,封面上镌刻着曹禺的亲笔烫金手迹:

曹禺和郑秀

“给颖如”,颖如是曹禺对郑秀的爱称。1937 年11 月26 日,在南京平仓巷德瑞奥同学会,曹禺和郑秀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巴金、靳以、马彦祥、张天翼等都参加了这次典礼。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俗到极点的话简直是曹禺和郑秀的写照。

这时他们才发现,出身寒门的曹禺和郑秀,在生活中有许多截然不同的习惯。曹禺的世界里只有创作,这让他忽视了许多生活细节,比如他不爱洗澡,而郑秀每天都把洗澡水放好,推曹禺进去,然后关上门。有一天,郑秀推他进去了,听到里头的水声,于是便转头去做别的事情。然而不久之后,便没了声音,推门进去看,曹禺拿个小板凳坐在浴缸旁边,一只手拿了毛巾在浴缸里搅动,另一只手则拿着本书在看。他看书睡着了,就没有水声了,郑秀看着又好气又好笑。不讲究卫生的曹禺闹了很多笑话,某次曹禺给吕恩上西洋戏剧史,穿了个棉袍。讲了一阵子,有点抽筋,学生问他怎么了,他说:“可能胃不好。”过了一会儿还是抽搐,曹禺只好去教务处的办公室休息,把棉袍一脱,一只耗子就从他肩膀那个位置跳了出来。

在生活上有着诸多差异的曹禺和郑秀,在婚姻的道路上开始逐渐不同步。因为曹禺犯胃病,郑秀出于关心,便限制他的写作时间。曹禺自然不愿意,就把郑秀和大女儿万黛送到位于重庆的岳父家里。而在这时,剧校女学生邓宛生把一位年轻女学生带到曹禺面前,这名女子是邓宛生的姐姐,名叫邓译生(后名方瑞),这便是曹禺另一部名作《北京人》中愫方的原型。关于方瑞与愫方之间的对应关系,曹禺晚年在与田本相的谈话中回忆说:“愫方是《北京人》的主要人物。我是用了全副的力量,也可以说是用我的心灵塑造的。我是根据我死去的爱人方瑞来写愫方的。”郑秀对于方瑞的出现,开始是迟钝的,她只是觉得这个女学生对曹禺有些好感。直到有一天,邓家的佣人杨嫂来家里,向曹禺使眼神,被郑秀看见,杨嫂待了一会儿,曹禺就外出了。于是郑秀一路尾随,看到曹禺到一个茶馆坐下,看方瑞的信。郑秀很生气,把信夺了过去,“有一边留在曹禺手里,他便吃进肚里去了”。

郑秀对于曹禺的出轨不能容忍,她想到了他们结缘的那部《玩偶之家》,她决心做个出走的娜拉。可是走,走到哪里去呢?多年之后我们再看郑秀当时的选择,多半还是一种态度上的表态,一种自尊下的被动选择,她并非不爱他,她只是等着他低头认错,回到他的身边,但曹禺不这么想,他觉得郑秀应该不会原谅他了,于是便正大光明和方瑞在一起,郑秀则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奔波于南京和上海。

1948 年,郑秀的父亲郑烈决定带着全家撤往台湾,郑秀一定要曹禺和他们同行,最终,在上海龙华机场,郑秀知道曹禺并没有来,她和两个孩子噙着泪,一步一回头地走出机场,和父亲一诀成永别。

1950 年,周恩来和曹禺说,他要出来工作,就必须解决老婆的问题,新中国不能娶两个老婆,但郑秀一直不肯离婚。欧阳予倩和张骏祥就去做郑秀的工作,郑秀最后叹气说:“好吧,我从前爱他,我跟他结婚,我现在也是爱他,我成全他,跟他离婚。”1950 年,郑秀在中央戏剧学院会议室举行的离婚仪式上办手续,裁判书刚一读完,她忍不住放声大哭。

吕恩说,后来她在街上看见郑秀,顺口叫她“万师母”,郑秀的眼泪一下子流出来:“我已经不是你们的万师母了。”离了婚的郑秀仍旧保留着曹禺在清华园里写给她的那些情书,“文革”之后,吕恩问起那些情书的下落,郑秀说都烧掉了,因为“害怕拿出来对曹禺不利”。

郑秀还经常会烧菜叫孩子们带给曹禺吃,吕恩看不过去,对她说:“郑大姐,你何必带给他呢,他那里什么吃的没有啊,他比你吃得要好。”

她说,你不知道,这是我们福建的菜,他挺爱吃的,他们那里不会做。

曹禺有时候也会带点东西给孩子吃,郑秀就会很郑重地拿出来给客人们看:“你看万先生带东西给我们了。”

她一直那么爱着他,等着他,她想要和他复合。

这愿望到死也没实现。

1989 年8 月,郑秀病重,通过多种渠道提出要见曹禺一面,不知为什么,没能实现这个要求。在人生的最后,她嘴里呼喊着的,仍旧是“家宝”。郑秀去世后,曹禺在给次女万昭的一封信中,心情复杂地写道:“妈妈故去,我内疚很深。你们——你和黛黛小时我未能照护,只依妈妈苦苦照顾,才使你们成才。想起这些,我非常愧疚。事已过去,无法补过。人事复杂,不能尽述。”(《山河小岁月》 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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