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
冀州区检察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检察队伍正能量、凝聚战斗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检察工作根基
理想信念是“总开关”。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先进的思想道德、价值观是指导人们一切行动的基础。人民走向哪里都需要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引导,社会走向何方同样需要他的指引。因此,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
(一)检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融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文化中。冀州区检察院秉承“忠诚为民、尚德崇法、勤廉担当、创新卓越”的院训,唱响“上下同欲拼搏进取,丹心铸写冀检华章”的工作口号,弘扬“我们的冀州、我们的家、我们的父老乡亲”的情怀,结合“用文化修德立志,让公正促进和谐,以廉洁化导人心,倡正义富民强梦”的冀检理念,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教育和具有检察特色的职业道德教育,注重结合历史,以经典立人,通过感悟国学精髓,强化党性意识,提升干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的文化素养。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历史、警醒自我,忠诚履职”等系列活动,通过鲜活、生动、多样的文化活动载体,培养干警崇高的理念信念,凝聚检察干警的为民情思、爱国情怀。同时,提倡无形的文化理念有形化,在每个楼层设立以党建文化、廉政文化、哲学文化、历史文化为主题的检察文化长廊。院里每个角落独具特色的格言、文化墙、座右铭、名言警句随处可见,或倡导一种行为准则,或宣传一个哲理,或温馨提示一些注意事项,或委婉警示某种危害,散发着浓郁的文化气息,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检察正能量。
(二)检察业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融合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创新“阳光未检”载体,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开展“冀水春暖、阳光未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将未检工作融入整体教育之中,融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中,起到普及法律、维护权利、心理疏导、感化教育的效果,为教育事业增添一缕明媚的阳光。全面构建生态文明监督新模式。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通过“互联网+”和信息关联共享,积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环境污染线索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充分利用生态检察手段监督、催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严格执行生态利益补充制度,让生态效益真正落实到保护者身上,确保尽快消除污染,及时整改恢复原貌,有效提升司法公信。让法治的力量,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百姓的实惠!
(三)法律监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融合
依法严格履行打击、预防、教育、监督、保护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履行职责、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能力,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法律监督实践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创建文明美丽城市、助力旅发大会”、万人绕湖健步走、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等活动,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实现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新提高、整体工作新进步、整体形象新转变,不断传递积极人生理念、崇高思想境界和法治信仰追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宣传、评优评先、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篇章。(作者:衡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