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关于胎儿的部分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
2020-12-20 04:50:01
【关于胎儿的部分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法治枣庄”推出“‘典’醒你我”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第十六条关于胎儿的部分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阅读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