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快结束了 这里却接到很多孩子的报警……
暑假快结束了
某地反家暴社会组织在回访家暴报警时发现,小朋友报警案件呈上升趋势,亲子冲突时有发生。
案例一
10岁男孩向公安机关报警,称自己被父亲家暴。回访时妈妈表示,丈夫一喝酒就打儿子,每次打完都口头承诺再也不打孩子了。
案例二
15岁的一对双胞胎,老二因上网问题与爸爸起了争执,冲突过程中将爸爸的手弄流血了,于是,老大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案例三
14岁小女孩由于小升初考试不理想,被爸爸动手打了,小孩自己向公安机关报警。回访时,妈妈表示以前没有发生过家暴,爸爸平时脾气很好。
案例四
小孩子被父母送到医院看急诊,肌腱撕裂。医生怀疑小孩遭遇了家暴,于是立刻报警。虽然后来核实受伤原因并非家暴,但是仍然要为医生的行为点赞。
律师解读
对于“家暴”,很多人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家暴就是丈夫打妻子。在家庭教育中,“不打不成气”、“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思想仍然对父母的行为有着很大影响。
究竟什么是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此,我们必须严正重申
父母打孩子也属于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家庭暴力也不局限于殴打行为,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可喜的是,杭州市反家庭暴力的氛围非常浓厚,很多热心市民在遇到疑似家庭暴力的情况时会主动报警。暑期未成年人报案量激增的现象,表明我市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心理咨询师解读
最近和少年儿童有关的家暴报警,通常有这么几种
01
教育孩子过程中因为“孩子不听话”打了孩子,孩子报警
02
家长通过打骂孩子发泄情绪,家人报警
03
因为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家暴行为,孩子报警
首先
在家庭教育中,“打不打孩子”总是一个既纠结又敏感的话题。打孩子的效果有时候立竿见影,所以很多爸爸妈妈明明知道打孩子不好,但还是会忍不住动手。
然而
我们不应该把体罚作为对孩子挑衅或我们自己的愤怒情绪的回应。为什么不能?
一方面,它会教导孩子用负面的方法应对挫折。它生动地告诉孩子:“当你生气或感到受挫时,不要寻找解决办法,打,这就是你父母所做的。”我们没有向孩子展示出我们的聪明才智,没有为愤怒的情绪找一个更文明的发泄渠道,我们给孩子的不仅仅是野蛮的感觉,同时给了他打人的许可证。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
另一方面,长期遭受、目睹家庭成员之间暴力行为的孩子会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阴影,人格和行为模式的形成也会受到很大影响。部分孩子会更容易使用暴力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迷信用暴力解决问题;也有部分孩子会对承受暴力习以为常,更能忍受暴力,情感冷漠、自卑、胆小、懦弱;部分孩子在成年后,自己的家庭生活或亲密关系也难以摆脱阴影,他们可能缺乏安全感与自信心,会让他们的交友观、恋爱观、婚姻观受到影响而无法与他人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无论是哪一种,父母在对孩子举起拳头时,请一定先深呼吸,想一想这样做的原因,以及后果。对于自我情绪调节或家庭教育亲子关系有困扰的,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学习一些压力疏导、情绪调节的方法和处理亲子关系的技巧,成为更好的自己,更好的父母。
在此
我们也呼吁每一位市民关注可能遭遇家庭暴力的儿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向身边的家人、朋友传递和谐家庭、美好家风的理念。让我们一起努力,共筑平安杭州。
素材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杭州合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审稿人:杭州市婚姻家庭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鲍芳
编辑/沈佳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