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想要江南赔偿500万 金庸可能要失望了
2020-12-28 01:05:01
10月11日,金庸将江南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此间的少年》中人物的设定程度和原著相差甚远。对于原著和同人之间有一个异时空设定程度的问题。
不同同人作品的异时空设定程度大相径庭。有的作品对原著的忠实程度爆表,力求在人物设定方面严格忠于原著,包括人物姓名、人物性格特征、故事背景和生活场景等方面均与原著保持一致。但还有一种同人作品只是使用了原著人物的姓名,其他设定则与原著有显著不同,此类异时空设定作品大有向原著作者遥遥致意的意味。
江南的《此间的少年》,将金庸的《笑傲江湖》、《射雕英雄传》和《天龙八部》等作品中的郭靖、黄蓉、杨康、令狐冲、段誉等角色糅合在一起,时空设定在宋代的汴京大学,人物的性格既和原著遥相呼应,现实代入感又远超金庸原著。
早在2015年就有传闻说“金庸并没有就《此间的少年》的版权问题找江南的麻烦”,谁想到这才过去一年,金庸就找了江南的麻烦。
不过如此夸张的异时空设定,主张侵权的成功概率也不大。
另外,同人作品是否侵权和其与原著作品的关系程度密切相关。基本忠实于原著、内容情节等派生于原著的同人作品被认定为涉及侵犯著作权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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