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与方言可以和谐共存吗?废弃方言合法合理吗?
2020-12-28 01:05:01
1987年10月,国际跨文化交际协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西莱塞弗市召开“语言人权会议”,会议通过了《莱塞弗宣言》,认为母语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要求各成员国为各个民族的母语权利提供明确的法律保护。1996年6月,国际笔会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倡办“世界语言权利会议”,会议通过的《世界语言权利宣言》将“母语权”视作个人的基本权利,指出每个儿童都有充分学习本群体语言的权利,土著和少数民族有权利在各类媒体上使用其母语。
根据宪法第13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享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实际上,西藏是实行藏语与普通话双语教学,内蒙古是实行蒙语与普通话双语教学,新疆是实行维尔吾语与普通话双语教学,我们的政策是可以允许实行双语教学的。
英国人殖民香港时,并没有实行废粤推英,英语与粤语和谐共处;台湾同样允许国语与闽南语并存;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亦都允许多种语言存在,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的文化都是多元化的!粤语也在这些国家蓬勃发展,大放异彩!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这才是中国应有的文化格局!我们的文化应是多元化多样化的,这样才精彩纷呈,熠熠生辉!
传承方言,把根留住!
作者:珠江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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