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期《法治与社会》新鲜出炉!来看看有哪些精彩内容
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步入了履职的第二个年头,其修立并举的立法触角,“重大决定”的行权机制,驰骋于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升级的道路,填补立法空白,加速立法更新,回应立法急需,突破立法难关,创造了高歌猛进的立法财富。一个个砥砺前行的立法传奇,留存了不负时代使命的公共记忆。“封面”——《国家立法路线图》,从多个维度为您梳理2019年的立法史记。
3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是什么?主要内容和特点又有哪些?出台后将如何助力我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高我省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关注”——《筑牢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法治防线》为您一一解读。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3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注”——《依法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维护公共利益》为您详解《决定》出台背景、遵循宗旨、亮点内容等,敬请垂注。
依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之规定,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关于弃权后是否可以另选他人的问题,一直有不同意见。那么,《“弃权”后可以“另选他人”吗?》,“争鸣”为您解答。
要有效遏制犯罪低龄化现象,决不能仅仅盯着刑事责任年龄打转。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轻刑化或无罪化处理,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必须跟进预防、教育、矫治等机制,如此才能实现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价值。请关注“评论”——《 立法应对低龄犯罪的多维思考》。
(文【图】:李卫锋)
(责任编辑 辰庸)
内容来源: 南关正街109号
陕西法制网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