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怎么适当惩戒学生 才不至于沦落为体罚?
最近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
呼吁广大教师不要去殴打学生,以至于给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也将后果传递至学生的家庭,最终又反馈到自己身上。
把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就有很多朋友对我的文章及我的观点、态度进行了批评指正。
对于一些喷子的话,我自然过滤了不去思考。
有一些朋友提出的一些问题和补充,对我有很大的启发。
其中一个朋友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可以不体罚,但是适当惩戒可以吗?
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所以我就研究了一下。
怎么做才算是适当惩戒?而不算体罚或变相体罚?
看出发点
首先是关于教师适当惩戒学生的出发点。
如果教师是出于关爱学生的成长,而对学生糟糕的行为进行适当的惩戒。
那么教师的惩戒行为,是正向的的,因为其出发点是好的。
学生的接受程度
第二个,适当惩戒,不能超过学生身心能承受的上限。
可能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如果你对学生做出的惩戒,超过了他的身心所能承受的极限,就会沦落为体罚和变相体罚。
例如:让一个刚读二年级的小女孩,跑操场十圈。
这种体罚方式,就已经超出了小女孩的身体素质,超过了她能承担的极限。
于是,惩戒就变为了体罚。
学生犯了一个大错,于是教师出于教育的观念,拿着大棒子朝着他的全身打去,打得青一块紫一块。
那么这种体罚方式也超过了学生能承担的极限,属于体罚了。
另外,对学生拳打脚踢,疯狂扇耳光,让他蹲一个小时的马步,做上百个俯卧撑,誊抄几十遍作业,这一类都属于无脑型的情绪化的体罚。
完全不考虑学生的承受上限,也不考虑这样做,能否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与家长沟通协调
最后一个自然是与家长沟通。
每一个家长对孩子在校的期望,对教师抱有的期待,是不相同的。
有的家长希望她的孩子平平安安就好。
有的家长希望老师,在孩子犯错时,能在适当的范围内惩戒。
还有一些家长,将暴力的大棒交到老师的手中,嘱咐老师如果孩子不听话,就尽情地打。
为了了解自己能实施何种程度的惩戒,教师有必要与家长沟通协调。
如果家长只能接受用小棍轻打孩子的手掌五下以内,那么你就不能做出更严重的惩罚方式。
即便你想要做出较严厉的惩戒方式,也应该争取得到家长的同意。
毕竟,现在的教育,不仅是学校单方面的教育,也要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
教师也不应一言堂。
总结
总而言之,若学生犯了错,教师想惩戒他的时候,应该出于教育引导,在学生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在家长能接受的范围之内,进行适当而不伤害其身心健康的惩戒。
这样做,虽不至于完全避免所有的特殊情况。
但是,能在最大范围内起到较好的效果——教育了学生,没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家长内心也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