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探索城市微观世界的城市蚂蚁
《城市蚂蚁》读后感:这部深度探讨都市生活与微观生物生存哲学的小说,让我深感震撼。作者以蚂蚁的视角揭示了现代城市中的生存法则与人情冷暖。蚂蚁们的集体智慧与坚韧不拔,仿佛是城市居民生活的隐喻。它让我反思个体在社会机器中的定位,以及如何在忙碌中保持对生活的敬畏与热爱。这不仅是一部关于昆虫的故事,更是一本关于人性、社会结构与生活态度的启示录。
开端读《城市蚂蚁》的时分,我并不晓得作者是谁,只是在网络上看到冤家分享的一本小说,而后下载,浏览,读着读着便沉迷在其中,不到三个小时,就读完了全本,依然有些意犹未尽。文章的叙说没有大张旗鼓的局面,作者以很简约的文笔形容了在城市打拼的三个青年,显得那么的实在而天然,不由让我想起了本人,想起身边那些在城市打拼的冤家的阅历。
小说形容了三个外来打工的年老人在城市生存中的阅历,面对不同的目标,他们各自走上了不同的路线。
室内装修工人冯乐发,每次承包一个装修是都要请赵嘉映和郑三狗吃饭,这并不是冯乐发有钱,只是因为他心田的自大,“怕本人低贱的身份让两位白领鄙视”,所以每次都是他抢着付钱。可他这样做有错吗?作者在前面的叙说确实让我堕入了深思——“在这座城市里厮混,你很须要一些货色,比方某种依托。”冯乐发之所以讨好他俩,那是因为他们一个是杂志社记者,另一个是出名大公司办公室秘书。以前,每当冯乐发接手一担业务时,他总会将他们俩人领到将要装修的新房,向房东引见他们俩人的身份,以显示本人的冤家是有身份的人,从而防止房东对他的欺诈和认帐。回忆生存中,其实很多人都存在着冯乐发这种想法,会在一些人背后“鼓吹”本人意识一些有钱、有身份、有位置的“冤家”,即便这些所谓的“冤家”只是数面或莫逆之交,以此来贬低本人的身份和位置,认为如此,本人便也是“人上之人”了。另一方面其实也体现了这类人的自大和虚荣。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是谬误的,作者没有给出明白的答复,只是说了一句“在这座城市里厮混,你很须要一些货色,比方某种依托。”不同的人兴许读出不同的了解,兴许作者是默认的,兴许也体现了作者对这种生存形式的无奈和能干为力。
起初冯乐发靠赌博赢了一家旅馆一半的承包权,又在夜总会结识了二奶业余户的李青青。冯乐发对李青青唯命是从,为了留住李青青,不只为其花光了一切的积存,还从父母那里坑蒙拐骗,但还是因为没钱而没能留住李青青。最初,因为冯乐发过惯了长久的“穷人”生存,从心底里扭转了那种“不自大”的心态,而坚定不会再从事装修的行业,致使为钱而走上了贩毒的路线,那期待他的只能是法律有情的判罚。冯乐发算是这三人中“大起大落”最分化的人,但最终还是因为迷途知返而被抓。兴许会有读者说,过后假如冯乐发赌博赢了旅馆后就好好运营旅馆就好了;或许假如李青青第一次跑后就不要再理她就好了;或许怎么怎么就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但如此,就不是“冯乐发”了,因为他心中有杂念才会去参加赌博,从而博得旅馆承包权,才会谋求二奶李青青,才会欺骗父母,才会涉黄,贩毒等等,究竟其后果都是因他本人的抉择。所以,关于冯乐发,我没有丝毫的同情,只能说其是自作孽不可活。
郑三狗,一家出名企业的办公室秘书,按失常的了讲解,在这城市里应该是会有很好的人生。然而因为身体高大和家境清贫一直得不到女孩子的芳心,是其对同性充溢了盼望,最终因嫖妓而染上艾滋。他的人生读起来,有点让人既同情又讨厌。郑三狗晓得本身的有余(身体高大和家境清贫),所以就拼命的读书而考上大学(时期也是阅历坎坎),找到一个出名企业任务后,为了可以在城市买房而拼命的赚钱,白昼任务,早晨摆摊,每一分一毫都一丝不苟。读到此确实让人感到同情,也不晓得郑三狗究竟长得什么容貌,所以也不好评论他为什么找不到女人。家境清贫么,以他“致力”赚钱的劲头,兴许有一天终会翻身的吧。然而,郑三狗居然在母亲病危时,因嫌假期车票太贵,和放心公司扣全勤奖而不回家探访,着实让人感觉丧心病狂,之前所积累的好感在此时齐全隐没,而且还有种感恩戴德的感情,致使在前面读到郑三狗时竟是抱着讨厌的心态在读,无论之后他是被“小姐”厌弃和讥笑、还是被诈骗感情,都引不起多少的同情了。凭心而说,小说中的郑三狗确实是比拟喜剧的,然而,虽然入地给予了他一些不公的内在,而这并不是他丧心病狂的理由吧。
赵嘉映,一个商业杂志社的记者,有着本人的幻想和谋求,无论是在谋求从事写作还是恋情上,都充溢着正能量,但人物完人,他也有很多的缺点。面对作品被下属抄袭,为了保住饭碗只好饮泣吞声,体现了他柔弱的一面;因为对完满恋情的谋求,在得悉可爱的女人刘茹茵是已婚后而断然回绝,但最终还是抵不住心田的爱恋又开端谋求,并计划结婚。惋惜,最初因为得病而能够草草开场这终身。从他身上,看到的是一些有幻想,不怕苦难而英勇“倔强抗争”的青年人抽象,惋惜作者并没有给出完满的终局,不晓得是无意还是无心的,但在这里,我到是心愿这些踊跃向上的,勇于倔强抗争的年老人能都领有一个美妙的将来。
在读《城市蚂蚁》这一部小说的时分,我居然有一种错觉,不晓得是作者在写这部小说,还是外面的一集体物在写这部小说,让人有种混同的感觉,也让人感觉设身处地,仿佛,文中的某集体物在向你诉说着他的阅历,或许你在看着他的那些阅历,实在而天然。
起初,查找了书的作者,是卢江良学生。我读的书很少,无奈从所谓的文学角度去评论一本书,只能是写出本人浅陋的一些想法。一些震撼人心的文字,往往是浮夸的,这点我是极为赞成的。大略,我会成为学生的忠诚读者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