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注意了!因为这一点 她用自己写的文章构成侵权还赔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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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睿 周燚 封面新闻记者 吴柳锋
自己用了两篇自己此前写的文章,不但被追究了侵权责任,还赔了1500元。原因是作者作为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后,未经公司同意,又自行在第三方平台发布一致的内容。4月25日,该案作为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被成都中院公布。
尤全清(化名),是成都市跟我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跟我耍”公司)员工。任职期间,他先后写了《荷香深处有人家,100块钱如何在寿星谷一条龙式吃住耍?》和《九顶山的美,你们凡人怎么能懂?!》两篇游记攻略文章,2016年7月4日、8月18日,两篇文章图文并茂地发布在“跟我耍”公司微信公众号上。
同年8月,尤全清在改了标题后,使用笔名“眯眯眼”在某APP上发布了这两篇文章,并因此获取稿酬百余元。据了解,在两个平台发布的文章,其主要内容相同。之后,“跟我耍”公司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遂起诉要求尤全清赔偿经济损失。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的两篇作品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尤全清享有,但“跟我耍”公司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且该优先使用权在作品完成两年内排除作者本身的自行同质使用。尤全清未经公司同意,自行在第三方平台以与“跟我耍”公司相同的使用方式使用案涉作品,侵犯了跟我耍公司的著作权权益,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尤全清向“跟我耍”公司赔偿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500元。
据了解,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所在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所在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据了解,4月25日,成都中院除发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外,还发布《2016-2018年成都涉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成都法院共新收以不正当竞争纠纷、商标侵权纠纷为代表的企业品牌保护民事案件2720件,以高新技术成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技术合同纠纷、专利权纠纷、植物新品种权属侵权纠纷民事案件1579件,前述案件共计4299件,审结3835件,结案率89.21%。新收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96件,审结190件,结案率97%。新收各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4件,审结11件。
审理周期持续下降,审判效率不断提高。技术合同纠纷审理周期平均下降75天,专利权纠纷审理周期平均下降16天,不正当竞争纠纷审理周期平均下降57天,商标侵权纠纷审理周期平均下降3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