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文体写作方法:函
(一)函的写作概述
函,即公函,属于法定公文文种之一。函是单位或机关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公文。函是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进行公务联系时使用的公务信件,它所使用的是公文的标准行文格式。函的特点,一是写作无固定程式;二是平级机关之间可以用函,不是同等级别的单位也可以用函;三是可以用来询问有关情况、回答来函询问,还可以用来商量相关事宜。
(二)函的写作要领
函的写作一般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标题。函的标题一般是“给×× 的函”,复函标题一般是“××(发文机关)关于××(答复问题)的复函”。
二是受文机关,即写受文机关或单位的名称。
三是正文。正文一般包括下述几个方面:告知情况(指复函),如“××××年× 月× 日函悉”或“× 字等× 号函悉”,洽商、询问或答复的事项的情况和缘由,希望和要求(复函没有这个部分)。
四是结尾。结尾一般包括署名、日期和结束语。去函往往用“为要”“为盼”等;复函常常用“特此回复”“特此函复”“请查照办理”“此复”来结束;便函一般用“此致”“敬礼”结尾。
五是落款。交代发函单位和发函日期。如标题中已出现发函单位,可直接写明发函日期,并加盖公章。
(三)函写作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行文简洁、明确、朴实。去函洽商工作把缘由、洽商工作的情况、对对方的要求等都要简洁、明确地交代清楚,询问事项要提得明白、具体,使对方接函后很快就了解意图,以便准确地回答。复函要针对来函的要求给予明确、具体的答复。文字要朴实,切忌转弯抹角、玩弄词句,同意还是不同意对方的要求,态度要明朗,不要敷衍客套,免得误事。
行文掌握用语分寸,用恳切、谦和的语言表述,避免使用“你们要……”“你们不要……”“承蒙关照”等命令、指示和客套、寒暄语体。
第二,一事一函。说明一件事写一函,不能多事用一函,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函,运用不同的写法,同时注意内容层次的逻辑性。
第三,注意函与请示、批复不能混用。不能用其他文体代替函。函在实际使用中,通常被忽略了,取而代之的是请示、批复等文种,其实这是文种的混淆。
函与请示是两个不同的文种,有本质区别。有的同志认为,用“请示”比用“函”好,显得更尊重对方,引起对方重视,容易把事办成。
“函”与“批复”是两种不同的文种。“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这里明确指出了“批复”是答复请示事项的,但现实使用中往往
出现用“函(复函)”代替“批复”答复问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