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杂谈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六四:困蒙,吝。
六五:童蒙,吉。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蒙,下坎上艮,艮王则坎休。马王堆汉墓帛书《缪和》:“夫蒙者,然少未又知也。”《序卦传》:“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蒙,即愚昧无知。坎为知(《临·六五》),艮为弃(《离·九四》)弃知,故曰“蒙”。
而蒙卦,主旨在于“教”与“学”两者,阐发我国古代教育理论的哲学思想。
好了,为了便于理解,下面先将原文解释一下: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这是蒙卦的卦辞。意思是,启蒙就像占筮,初次诚心请教,老实理应回答;若纠缠不休再三发问同一问题,即可证明儿童思想不专一,求教之心不诚,理当不再回答。这样做,有利于儿童求教之心的规正。
乍一看,好像与孔子“诲人不倦”的教育宗旨背道而驰,实际上,这里讲的并不是老师对待学生提问的态度问题,而是教育原则问题,即如何摆正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树立尊师、好学的观念问题。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这是爻辞的第一句,意思是,启蒙教育的开始阶段应该严厉,不惜使用刑罚,使那些不守纪律的人走上正道,以根除今后桎梏加诸其身的后果。但是,对童蒙的刑罚不可过分,超出限度,引起反抗情绪则适得其反。也就是说,教育要严,自古“严师出高徒”嘛,但要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节,这样才能便于接受。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这句的意思是,能包容资质不一的学生,所以吉祥;有雅量,所以娶妻吉利,生子也能承继父志兴家立业。
其最主要的宗旨,就是提出了教育要有包容精神,不论学生资质如何都应施教的思想。时至今日,这个思想都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
“六三: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字面意思是,不收录没有信念的学生,就像不娶见异思迁的女人为妻一样。一见到有财势的款爷便不顾礼仪失身投靠,娶她没有任何好处。
站在老师的角度,招录天下英才以育之,当然了,这里的英才,并不一定是学识好的,但肯定是品行端正、意志坚定的人。而站在学生的角度,要想学到知识,见异思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肯定不行,必须意志坚定,吃得苦中苦。
“六四:困蒙,吝。”
意思是,束缚学生的思想,便与启蒙教育主旨背道而驰。这个观点,与现在我们主张的“开放式教育”异曲同工,不仅是教育形式相对开放,学生的思想也应该是发散的、开放的,不能限于一处、固于一点。
“六五:童蒙,吉。”
这句讲的是,从儿童开始便启蒙教育,结果必然吉祥。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意思是,仗击蛮横无理的蒙昧之人,不宜过激,采用和缓方式才能于己有利。
这句阐释了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育宗旨。教育的责任,不仅使人增加学问,更要使人懂得社会准则,自觉担起社会责任。这是教育的终极目标。
总的来说,教育者与被教育者自古以来是一对充满哲学思辨的命题。对于这对命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管怎么说,教育者若想教出杰出之人,没有“磨破嘴皮”、不厌其烦、百折不饶的精神绝对不行,毕竟将圣贤的思想和自己的主张灌输给别人,以此改变别人的思想观念、眼光境界、行为风格,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容易的事情。对于被教育者来说,要想掌握知识、磨砺心性、提升境界,不吃苦中苦,不把凳子坐穿,不头悬梁锥刺股,是万万不能的,必须心志坚定、学而不厌、苦心钻研。
这些正是蒙卦所倡导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