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转发文章被起诉 18阅读却被索赔10万 自媒体人需谨慎
随着近几年自媒体行业的兴起,好多人投身写作行列,造成人员越来越复杂。因为每个人知识体系不同,在法律上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或许是自己的一次随意转发可能就会造成侵权。
近日,万先生转发黑猫警长被索赔的消息火遍网络。万先生在自己公众号上转发了一篇文章《小时候我们都误会了,这才是黑猫警长单身的原因》,其中配图有黑猫警长的图片。这个公众号的认证是以万先生为法人的公司,也就是说这个公众号的属性是商业性质的。黑猫警长的版权是属于上海美术制片厂,于是上海美术制片厂将万先生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0万元。
万先生在接到法院传票后,马上删除该文章并向上海美术制片厂道歉,并提出赔偿3000元的赔偿,对方拒绝后又将赔偿提至5000元,但是到最后也没有达成和解。近日,万先生得知对方已经撤诉了。
万先生说,这篇文章只有18人次阅读,对对方侵权影响微乎其微。网友们表示,10万的赔偿确实太高。但是这一事件,给自媒体创作群体敲响了警钟,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拿来就用,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落入法网。
网络发达对自媒体来说是好事,图片一搜一大把,但是抓过来就用可能就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在你搜到的图片下面都有这么一句话:“版权可能受到保护”,就是时刻提醒自媒体人要注意。
自媒体人如何保护自己的作品产权?
自媒体之间的抄袭也越来越多,对于自媒体人要想保证自己的产权,要及时保留作品创作时间以及相关证据(可以对原文拍照),只要有证据像这种侵权官司还是比较容易的。
有些时候侵权官司是费时费力的,大部分被侵权人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到底就是维权成本高,而侵权成本低造成的。
自媒体人如何避免侵权?
1、对于图片及时申明图片来源,对含有水印的图片不要私自去水印,购买使用正版图片。免费下载不等于免费使用。
《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十二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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