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端午节买粽子你一定要注意……
2020-12-21 20:00:01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2020年端午节节令热销食品
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0年端午节节令热销食品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粽子3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
2.消费提示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
(点击图表放大查看)
附件2
消费提示
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尽量选择预包装产品,选购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内的粽子。购买食品时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
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在食用之前应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在市场上购买食品时,如有问题请拨打12315电话投诉或举报。
来源: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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